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裁定3名被告所有傳票控罪表證成立。
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涉於去年4月在旺角參與超過10人的酒吧聚會,2人和酒吧負責人早前否認違反限聚令及酒吧禁令共4項傳票控罪。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鄭念慈裁定3名被告所有傳票控罪表證成立,今早於九龍城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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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陳淑莊及36歲林瑞華被控於去年4月2至3日期間,在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32歲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則被票控於去年4月2至3日,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容許某人進入「HANDS」酒吧前未有量度體溫及多於4人同坐一桌,以及營運受禁群組聚集的酒吧。
陳淑莊離開酒吧。資料圖片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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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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