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私隱公署倡修訂《私隱條例》 打撃「起底」活動

社會事

私隱公署倡修訂《私隱條例》 打撃「起底」活動
社會事

社會事

私隱公署倡修訂《私隱條例》 打撃「起底」活動

2021年06月18日 16:58 最後更新:16:58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於本月16至18日以視像形式舉行的「第55屆亞太區私隱機構論壇」,論壇上討論個人資料保障法例的發展、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新常態下的私隱議題等事項。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私隱專員在有關法例發展的討論環節中,向亞太區私隱機構成員介紹政府為打撃「起底」活動而提出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修訂建議,並且闡述當中有關構成 「起底」罪行的元素,以及所建議新增的刑事調查、檢控及執法權。

私隱公署鍾麗玲於論壇上提出有關私隱條例的修訂建議,打撃「起底」活動。資料圖片

私隱公署鍾麗玲於論壇上提出有關私隱條例的修訂建議,打撃「起底」活動。資料圖片

助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彭慧深在論壇上解釋「安心出行」的私隱設計,例如程式毋須登記即可使用、無追蹤用戶定位的功能,以及出行和疫苗接種紀錄均存放於用戶的智能手機內。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另外,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助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潘士強表示,「智方便」的一站式功能及其保障私隱的措施,例如將該應用程式所收集的個人資料減至最少並加密處理,並且在收集或使用這些個人資料前必須取得用戶同意。

「智方便」手機程式。(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網頁)

「智方便」手機程式。(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網頁)

往下看更多文章

私隱公署拘22歲女 涉因感情糾紛網上「起底」前男友個人資訊

2024年04月12日 13:38 最後更新:14:30

私隱專員公署12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22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為男女朋友關係,兩人於2023年12月分手。不久後,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內發布了一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及照片,以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以及事主的照片等。

網站截圖

網站截圖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