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方指一般而言義務大律師年資或經驗較淺,不符合獲委派法援案件的資格。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將於下周三開審,獲法援資助的被告唐英傑前日於高等法院預審時申請增加2名義務協助的代表大律師,遭法庭質疑下輾轉放棄申請,沿用原本律師團隊。
唐英傑 (資料圖片)
本報向法援署書面查詢事件回應,今終接獲法援署回應指,個別案件會增加一位非由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師以義務性質協助參與辦理案件,一般而言年資或經驗較淺,不符合獲委派法援案件的資格,以累積辦案經驗,故不能取代已獲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師,因此法援署並不需要向他們支付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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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署最後指「會一如過往監察每一個案的發展和情況,在平衡受助人利益和善用公帑的情況下,確保受助人在仍然符合法援條例下獲得法援。 」
男子唐英傑涉違反國安法。資料圖片
被告唐英傑。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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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