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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拍飛虎隊執勤囚半年

星島日報

男子偷拍飛虎隊執勤囚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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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拍飛虎隊執勤囚半年

2021年06月19日 03:00 最後更新:04:20

  (星島日報報道)時任歷史博物館男職員在前年十一月十七日「理大圍城」期間,偷拍警方飛虎隊員在博物館執勤,發布至網上,昨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明知行動要保密,但拍攝及上傳相片,明顯向示威者通風報信,令警方行動曝光,故裁定罪成;另指案情嚴重,判被告入獄六個月,並拒絕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鄭官判刑時指,四十四歲被告陳志華沒有悔意,理大事件對公眾秩序有重大影響,愈早平息愈好,被告延誤警方部署。鄭官強調本案涉理大事件,「軍火庫一樣」,判刑要相應,又問「有咩案比今次阻差更嚴重?」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鄭官指看不到上訴理由,駁回申請。
  鄭官引述案情指,當日被告協助警員在館內尋找觀察點,並拍下警員背影,連同錄音發布網上。警方認為行動曝光,終止任務及撤離博物館。警員被偷拍時只有被告在場,上司亦認出錄音為被告聲線,遂肯定由被告上傳。即使被告只把相片傳給親人,仍可預計會被廣傳。雖有新聞片段顯示當日示威者懷疑有裝甲車停在館外,但沒有說服力,不能確實警方在館內執勤,而被告令執勤情況曝光。而被告必然知道行動要保密,故判斷被告故意阻撓警員。
  辯方大狀吳宗鑾求情時稱被告有悔意,鄭官質疑被告經審訊被定罪,「佢後悔啲咩嘢,佢為自己行為後悔定受法律制裁唔抵」,吳另指審訊過程對被告造成精神困擾,鄭官反駁「同判刑有咩關係」。
  案件編號 九龍城刑事一一二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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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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