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陸地機動車輛的魚叉導彈。
稱,兩項軍售合約是美方去年宣佈的岸置魚叉導彈與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現簽約生效,代表進入履約階段。
稱,岸置魚叉導彈是車載型,機動性強,到處都可躲,打了就跑,射程200公里,導彈與車體合一,機動性比雄風導彈強,性能較可靠。台軍方稱,岸置魚叉導彈於2022、2023年交貨後,台海軍的「海峰大隊」將改編成台海軍「岸置導彈指揮部」。
至於「遠程精準火力打擊系統」購案合約,應是指11套M142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HIMARS)。
報道稱,特朗普政府去年同意的7項對台軍售案,僅M109A6「帕拉丁」自走炮案尚未正式公告宣佈。而拜登政府上任至今,尚未對台宣佈任何軍售案。
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譚克非此前曾表示,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國家對台出售武器及與台發展任何形式的軍事聯繫。敦促美方恪守「不干涉他國內政」這一明確載於《聯合國憲章》《國際法原則宣言》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信守在台灣問題上向中方作出的一系列嚴肅承諾,慎重妥善處理涉台問題,停止任何形式的與台官方往來和軍事勾連,停止對台軍售。我們正告民進黨當局,任何挾洋自重、分裂國家的企圖和行徑都註定徒勞、必定失敗。中國人民解放軍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堅決挫敗任何「台獨」分裂圖謀,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