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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就網上眾籌採取拘捕行動是針對不同類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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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就網上眾籌採取拘捕行動是針對不同類型罪行

2021年06月21日 00:48 最後更新:11:20
警方稱行動不是針對眾籌,而是針對不同類型的罪行。(港台圖片)

警方稱行動不是針對眾籌,而是針對不同類型的罪行。(港台圖片)

警方過往曾就網上眾籌平台涉嫌洗黑錢採取拘捕行動。例如前年12月,警方以涉嫌洗黑錢拘捕4人,涉及網上眾籌平台「星火同盟」,凍結銀行戶口的7000萬港元。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警司林敏嫻說,眾籌本身並非違法,但如果有人藉口籌款,款項實際用途與籌款時聲稱的不同,就可能涉及詐騙;若將款項用於私人地方,則可能涉及盜竊。她說,使用詐騙或盜竊所得的款項就涉及洗黑錢,因此警方的行動不是針對眾籌,而是針對不同類型的罪行。

林敏嫻表示,對於凍結財產方面,警方有健全檢討機制,每個月審視有關財產是否仍值得凍結,她不評論個別個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警司林敏嫻(左)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警司鄭麗琪(右)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警司林敏嫻(左)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警司鄭麗琪(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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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回覆陳梓華訊息 指參與爭取自由戰爭就準備戰鬥至最後

2024年04月23日 16:59 最後更新:17:1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踏入第64日審訊,第五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繼續作供。控方重提黎智英在2020年1月8日傳送給陳梓華的訊息,載有《蘋果日報》文章的連結。文章引述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向香港社運人士提出的5項建議。

控方問該篇文章與黎智英及陳梓華在之後的會面有何關係,陳梓華供稱,當時有聲音指「國際線並非鐵板一派」,因為無人指揮到「國際線」,黎智英想提供一個方向「團結國際線同攬炒派,令整個運動在國際線有明確方向」。控方展示陳梓華與黎智英在2020年4月的訊息紀錄,又提到黎智英當時與關注香港和台灣情況,曾多次與駐北京工作的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保持聯絡,希望陳梓華看一些訊息以了解美國政府的想法。

至於2020年5月21日的訊息,黎智英傳送有關國安法的新聞連結,又提到晚上會有記者會,陳梓華回覆黎智英表示,事情至今已難以逆轉形勢,又提到萬事以自身安全與事業存續為首要考慮,陳梓華解釋在訊息中所指的「自身安全」是指「自己會否俾人拉」,「事業存續」是指民主事業。黎智英當時以英文回覆不要擔心自身安全,一旦出來參與爭取自由的戰爭,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陳梓華說,黎智英當時想表達即使有「香港國安法」,他們都應堅持「繼續抗爭,繼續推動制裁」。

陳梓華又說,當時認為如果黎智英及Mark Simon被捕,香港就只有李宇軒與他。陳梓華認為,當時負責任的做法是在國安法生效時,將所有人送走,又說因為像自己的「傳話」角色,很多人可以代替,但李宇軒、劉祖廸、黎智英及Mark Simon等人都是「好難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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