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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涉助理大游繩者離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轉介至區院再訊

政事

21人涉助理大游繩者離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轉介至區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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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涉助理大游繩者離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轉介至區院再訊

2021年06月21日 16:30 最後更新:16:51

前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警方於何文田一帶截獲7架車輛,涉嫌協助理大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逃避警方逮捕,7架車上13男8女被捕後被起訴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3人早前缺席聆訊獲發拘捕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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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獲准,排期至下月2日下午假西九龍法院提訊,期間18名被告續准保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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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被告依次為35歲船務主任何英傑、20歲學生林斌、22歲學生伍偉楠、32歲地盤工人冼宏俊、32歲秘書林施雅、23歲地盤工人梁卓鋒、20歲理財顧問陳俊鋒、25歲文員麥韜 、報稱無業的33歲伍卓文、20歲學生利文熙、17歲學生黃筠喬、41歲商人張頌熙、30歲銀行經理梁穎欣、26歲網頁設計員劉淑華、22歲學生黃琪峰、21歲外賣員林鑫濤、34歲物業管理黎敬暐、32歲客戶服務員曾瑞娜、18歲學生卓琬宜、24歲項目助理黎靖言及17歲學生陳宇晴。

控方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獲准。 資料圖片

控方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獲准。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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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與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其中3名被告伍卓文、黎敬暐和曾瑞娜早前未有到庭應訊,遭發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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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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