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1日)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海南省省長馮飛指出,人才問題對於自貿港建設是一個核心的問題,特別是海外人才的引入。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第六章「產業發展與人才支撐」,作了專章的表述。第44條、45條、46條、47條都有詳細的表述。概括起來,有幾個方面:
第一,海外人才要能進得來。比如說,簽證的便利化問題,自由貿易港法有了具體的規定。實際上,海南現在已經與59個國家實現了免簽證,海南還要進一步提高便利化水平,延長免簽停留的時間。
第二,進來的人才要用得好。進來的人要有好的幹事平台,要有能夠便利的工作許可。海南在探索對外國人的工作許可上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據了解,在全球很少有國家對外國人的工作許可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大多是實行正面清單管理,這項工作海南在加快研究和推進。
第三,對職業資格的確認。海南實行的是單項認可清單制度,也就是說在境外專業資格取得後,在海南單項認定。
當然還要提供一些人才服務,包括工作和生活各方面的服務,海南已經制定了人才引入的若干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