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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對《蘋果》行動與新聞工作無關 林鄭:國安法不能形同虛設

政事

指對《蘋果》行動與新聞工作無關 林鄭:國安法不能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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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對《蘋果》行動與新聞工作無關 林鄭:國安法不能形同虛設

2021年06月22日 10:30 最後更新:10:48

林鄭強調《國安法》有法必用,執法必嚴,傳媒機構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不守法。

保安局上周引用《國安法》,凍結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資產,《蘋果日報》或最快明天停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一如以往,所有個案若已進入司法程序,她不會作出評論。她提到,《港區國安法》實施前,社會已忍受國家安全法律真空20多年,上年落實《國安法》後,港府一定會依法辦事,有法必執。她強調,針對《蘋果日報》行動強調《國安法》有法必用,執法必嚴,《國安法》有阻嚇作用,發揮功能,能令本港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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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指,傳媒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不守法。

林鄭強調《國安法》有法必用,執法必嚴,傳媒機構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不守法。

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表示,國安法除了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外,亦有防範和制止的作用,認為法律要有阻嚇力,才可以發揮最大效能,對社會帶來利益。她說,不能讓港區國安法形同虛設,指針對《蘋果日報》行動與新聞工作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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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會否解封《蘋果》的資產,林鄭拒回答,強調凍結資產是國際慣例,以防範有人以相關資產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她又指,《蘋果日報》申請解凍一事,會由保安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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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蘋果日報》僱員問題,林鄭說,政府會一視同仁處理,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強調一般新聞工作,不應該是危害國家安全,可以批評政府,但不能危害國安,認為傳媒有能力分辨。

林鄭月娥指,傳媒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不守法。

被問23條立法問題,林鄭月娥表示,本屆政府餘一年多,料無能力完成23條立法問題,強調政府有責任完成23條立法及相關法律工作。

林鄭月娥指,傳媒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不守法。

林鄭月娥指,傳媒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不守法。

林鄭月娥表示,國安法除了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外,亦有防範和制止的作用,認為法律要有阻嚇力,才可以發揮最大效能,對社會帶來利益。她說,不能讓港區國安法形同虛設,指針對《蘋果日報》行動與新聞工作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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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會否解封《蘋果》的資產,林鄭拒回答,強調凍結資產是國際慣例,以防範有人以相關資產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她又指,《蘋果日報》申請解凍一事,會由保安局依法處理。

被問到其他傳媒是否應以《蘋果日報》事件為鑑時,林鄭月娥表示,《港區國安法》有條文要求傳媒等機構要加強各自監督,防止出現相關行為,認為傳媒並非要以今次事件為鑑,而是要以國安法的落實執行作為參考。她又指,國安法有列明保障人權和自由,但人權和自由並非絕對,強調今次執法行動與新聞自由無關,又指傳媒機構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而不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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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蘋果日報》僱員問題,林鄭說,政府會一視同仁處理,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強調一般新聞工作,不應該是危害國家安全,可以批評政府,但不能危害國安,認為傳媒有能力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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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23條立法問題,林鄭月娥表示,本屆政府餘一年多,料無能力完成23條立法問題,強調政府有責任完成23條立法及相關法律工作。

對於政府放寬部分社交距離措施,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決定放寬部分社交距離措施時,難以做到完美,當局會根據場所評估風險。

林鄭月娥指,傳媒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不守法。

林鄭月娥指,傳媒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不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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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17:31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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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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