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

將軍澳警區軍裝巡邏小隊、特遣隊、交通隊及輔警人員聯同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人員昨日(21日)在區內黑點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及針對單車違例事項進行聯合執法行動。

涉事車輛。 警方圖片

涉事車輛。 警方圖片

警方在將軍澳單車公園、將軍澳海濱長廊、環保大道及文曲里公園外共拘捕5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5至70歲,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罪行。其中一名被捕男子當時懷疑正以電動可移動工具作速遞外賣服務用途。所有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7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行動中,共扣留一部電動單車、一部電動單輪車和3部電動滑板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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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另針對單車違例事項,向在行人路上違例騎踏單車人士一共發出16張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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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警方呼籲,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單車徑及行人路上使用,並提醒市民遵守相關法例。

部分被捕人士。警方圖片

部分被捕人士。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