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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國歌法 兩男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 辯方質疑被迫按指示默寫證供

社會事

反國歌法  兩男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 辯方質疑被迫按指示默寫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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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國歌法 兩男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 辯方質疑被迫按指示默寫證供

2021年06月22日 18:13 最後更新:18:24

兩名被告學生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14267及警長50365。

去年5月27日,網民發起反國歌法示威,警方拘捕逾300人,當中兩名男子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續審,辯方指當日曾有警員向被捕人士說「你唔洗搵律師喇!你可以搵律師嘅,不過我無見過星火啲人打贏過官司囉!」,而本案中的學生被迫按警員指示默寫書面證供,質疑該學生是在非自願性的情況下錄取口供。

辯方證人蘇銘昇(音)。

辯方證人蘇銘昇(音)。

辯方指,案發當晚大批於旺角被捕人士被帶返警署等候,期間一名身穿寫有「高級警司」黑背心的男人向案中被告、22歲學生李汶錡稱「你唔洗搵律師喇!你可以搵律師嘅,不過我無見過星火啲人打贏過官司囉!」、「總之你出到去合作啲,落咗口供就比bail(保釋)你」,李最終在沒有律師陪同下錄取口供。

被告黃勝仁(左)及李汶錡(右)。

被告黃勝仁(左)及李汶錡(右)。

負責為李錄口供的警員7015陳建雄(音)供稱,涉事的書面證供以問答形式紀錄,自己寫上問題,再交給被告寫上答案,過程中二人未有談話,因為「唔需要講嘢」。他否認曾讀出答案讓李按指示默寫,強調有向李解釋過結尾聲明才讓其在書面證供上簽名作實,又謂未曾講過「而家都夜喇,同事都攰喇,而家錄口供,如果要律師陪同就要等到聽朝。」至於警員1878蘇銘昇(音)則指自己從未見過有警員穿過印有「高級警司」的背心,但承認當日警署內有穿黑背心的便裝警員在場。

黃勝仁

黃勝仁

兩名被告學生李汶錡(22歲)和地盤工人黃勝仁(26歲)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兩項襲警罪,指稱他們於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14267及警長50365。

本案另一被告店務員麥志珩(28歲)原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早前獲控方撤控,改以自簽2000元守行為2年了事。

案件明天續審。

李汶錡

李汶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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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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