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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葵青流動牙科「爛尾」 數百萬元新醫療車待劏

星島日報

【獨家】葵青流動牙科「爛尾」 數百萬元新醫療車待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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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葵青流動牙科「爛尾」 數百萬元新醫療車待劏

2021年06月23日 03:00 最後更新:08:00

  隨著人口老化,牙科服務需求與日俱增。葵青區議會轄下的葵青社區重點項目早年申請「區區有一億元」撥款,共批出逾七千萬元,引入兩部流動牙科醫療車,目標為區內六十歲或以上的居民提供基本牙科服務。計畫推行的四年半間,已服務兩萬多人次,名額一直供不應求,但提供服務的仁濟醫院,去年以合約到期為由,拒絕再提供服務。原本有四千多名合資格長者正輪候相關服務,區議會亦兩度邀請仁濟派代表開會商討繼續服務的可能性,但對方未有出席。由於區議會仍未找到其他承辦商接手,逾數百萬元的兩輛嶄新牙科車最終或落得劏車下場,只值回十四萬元。有議員直言項目欠缺延續性,簡直浪費公帑,期望區議會盡力尋求其他機構接手營運,令區內居民有廉價牙科服務。
  全港只有十一家公營牙科街症診所,而大部分診所每星期只開放一至兩天的上午時段給公眾,令輪候時間需以年計算。政府二〇一三年推出「區區有一億元」,葵青區有見長者對牙科的需求倍增,決定將款項用於提供「社區健康服務」,其中一項服務涵蓋流動牙科醫療服務。區議會轄下的葵青社區重點項目因而引入兩部流動牙科醫療車,目標為區內六十歲或以上的居民提供口腔檢查、補牙、洗牙、口腔消炎等牙科服務。項目分別批出四千萬元購置兩架牙科車及相關醫療設備,以及聘請人手,另批出三千六百九十萬元,用作補貼市民使用牙科服務的費用,即整個項目共撥出逾七千萬元。
  這個流動牙科服務由二〇一六年三月起啟用,由仁濟醫院提供牙科健康護理服務,最初提供兩年服務,鑑於市民對服務需求持續,區議會曾於二〇一八年與仁濟再簽訂延續服務協議,至去年十二月底約滿,期間名額一直供不應求,在計畫開始的首四十五個月已為二萬二千九百四十三名長者提供牙科護理服務。不過亦有四千名居民已預約,但仍未輪候到服務,仁濟於去年底完約後便暫停服務,並表示不會保留兩所流動牙科車作日後之用,令有關計畫無奈結束。
  葵青區行政、財務、社區重點及其他社區健康項目委員會主席、區議員梁永權表示,兩所流動牙科車的狀態良好,但奈何仁濟決意不再營運流動牙科車,令不少輪候服務的市民十分失望。
  他續指,區議會曾兩度邀請仁濟派代表出席會議,希望與他們商討繼續服務餘下已報名的市民,但最終也未能成事。據他了解,雙方無法繼續合作原因與金錢無關,「所有支出都是由『區區有一億元』的撥款承擔,所以原則上不存在虧本等金錢問題。」
  為使相關輪候市民有機會接受牙科服務,區議會曾計畫將該項目批出的經費中,尚有約三百萬至四百萬元餘額,透過其他相關牙科營辦商,為居民提供牙科服務。所以,民政處早前在葵青區區議會會議上亦表示,已聯絡兩家社區參與計畫的牙科護理服務合作夥伴,即是仁愛堂及博愛醫院,但兩者均表明沒有接收流動牙科車的意願。而處方亦曾聯絡葵青地區康健中心,聯絡獲關愛基金資助並提供長者牙科服務的機構,例如香港醫藥援助會或香港牙醫學會等,希望將牙科車捐贈給非牟利機構使用,但可惜亦乏人問津。
  由於沒有人接手,仁濟亦先後就完整賣出兩輛流動牙科車邀請了十四家汽車公司作出報價,最終沒有獲得任何回覆。另外,亦有就拆件賣出兩所流動牙科車邀請十五家劏車公司報價,最終僅得聯光行劏車一家公司回覆,賣價約為七萬元一輛。換言之,投放近四千萬成本的兩所牙科車,若最終被逼「退役」,或只能被送往劏車,合共只能賣出十四萬元。梁永權指,區議會期望繼續為牙科車物色新營辦商,至今仍在努力。
  本報曾向仁濟醫院查詢在有資源的情況下,會否考慮繼續提供流動牙科車服務,仁濟醫院發言人回覆指,該院於二〇一四年與葵青民政處及葵青區議會簽署合作協議,二〇一六年三月起為葵青區居民提供流動牙科服務,整個計畫廣受市民歡迎,服務合約期至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圓滿結束。由於合約終結,兩輛牙科車已於完約日歸還政府,相關的工作隊伍亦告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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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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