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媒體報導,美國退役海軍陸戰隊員、目前任職於美國國防部的Franz Gertsch 弗朗茨·蓋爾之前在中國大陸媒體《環球時報》上發表文章,他在文中表達了反對美國在台灣問題上與中國公開對峙的言論,因此,他遭到美國軍方反情報調查,可能會提前失去公職.

看到這個消息,筆者感到有些驚訝。美國整天強調所謂的言論自由、資訊自由。因為Franz Gertsch發表了兩篇與美國政府立場不一致的文章, 就遭受到反情報調查,難道講民主自由人權的美國政府連兩篇清楚標註謹代表作者個人觀點的文章也容不下嗎?

事實上,類似情況在美國很多, 幾年前美國人Snowden 司諾登揭發美國政府監控全球通訊的消息,他因此被美國政府通緝。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我們看到三位美國專家~為美國國內疫情吹哨的西雅圖的傳染病專家海倫·Y·朱Helen Y. Chu博士醫生、懇請衛生部門為疑似病人檢測的McCarthy麥卡錫醫生、寫信呼籲撤離“羅斯福”號航母艦上官兵的Brett Crozier克羅澤爾艦長等許多人向美國政府諫言,他們僅僅因為說了真話,發出同政府不一致的聲音,就遭到了美國當局強制噤聲或被調查撤職。

美國監控全球通訊,這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嗎?這符合哪一條國際規則秩序呢?因為寫了一封信呼籲趕緊撤離羅斯福號航母艦上官兵的 Crozier
克羅澤爾艦長被撤職了!但他是要拯救艦上幾千名官兵的生命,按照美國的所謂價值觀,他應該是英雄,而不應該被懲戒呢!

另外,早前有美國之音記者在武漢採訪疫後社會,內容客觀中肯,但美國當局認為報道沒有攻擊中國政府,所以此記者是在為中國宣傳,他也被撒職。

由上述的事實可以看到美國當局對言論的管制是非常嚴厲的,犯了美國利益大忌的必被懲罰。 因此,當美國講言論自由或者指責其他國家言論自由被侵犯時,我們是需要笑一笑就可以了,置諸不理即可。

反而在香港, 一直以來,很多傳媒丶電台主持人,他們不斷地違反一國兩制原則, 不停地幫美國等西方國家政客攻擊中國丶攻擊特區政府, 從來不批評美國英國等國家違反人權丶警暴之事。 但是,隨著國安法在香港落實,政府有法理依據去進行處理了。

梁叔明 工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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