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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自我監管 鄭若驊:律師公會不應變政治團體

政事

維持自我監管 鄭若驊:律師公會不應變政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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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自我監管 鄭若驊:律師公會不應變政治團體

2021年06月24日 16:35 最後更新:16:46

鄭若驊指,政府尊重各個律師公會作為專業團體,可發揮提供專業意見的效能。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曾公開指《港區國安法》不符法治精神,希望說服政府修改。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不點名回應,《國安法》由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加入附件三,之後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熟悉香港憲制秩序的人,一定知道《國安法》不輪到香港說修改就修改。「如果有人說香港自己去改,這表示他對香港憲制秩序不清晰,甚至是不認識。」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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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未有回應會否研究收回大律師公會監管權,但強調,「他們亦清楚知道,在自我監管安排上,他們應該保持發表專業意見,不要變成政治團體。」

鄭若驊指律師公會不應變政治團體。

鄭若驊指律師公會不應變政治團體。

鄭若驊指,政府尊重各個律師公會作為專業團體,可發揮提供專業意見的效能,「所以你提出修改《國安法》,你就要知道香港憲制秩序是怎樣,國安法是不由香港說改就改,這點我希望能夠更加專業,才好說這種話。」

應保持發表專業意見

她說,本港法律界一直採用自我監管制度,當局尊重其自我監管安排,「所以他們亦清楚知道,在自我監管安排上,他們應該保持發表專業意見,不要變成政治團體。」那麼大律師公會是否已變成「政治團體」?「不止大律師公會,在不同的公會、屬於某些專業團體的人出來講並非其專業的事,似乎在談及政治。」她認為所有專業團體都不時出現這種情況,「究竟這些團體是否應該處理其自己專業的事,我覺得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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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律政司會否研究收回大律師公會的自我監管權力,她指律政司現時「好多工作做緊」,例如政府修例建議容許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員有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藉以移除不公平限制,令到律政人員受到一視同仁的待遇,已獲律師會表態支持,積極爭取大律師公會的同意,「希望大律師公會亦從公眾利益考慮,看到(修例)整體對整個行業所有的法律執業者是好事,希望他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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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務員須宣誓或簽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鄭若驊表示,公務員須恪守不偏不倚、政治中立等基本信念,而律政司、司法機構人員負責提供法律意見、作檢控決定等,更應公平公正。若收到有人員違反政治中立原則的投訴會按程序處理,調查成立將發口頭或書信警告,甚至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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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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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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