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昨晚子夜停運,總編輯羅偉光連同蘋果動新聞平台前總監張志偉昨分別入稟高等法院,向警方追索在壹傳媒大樓及2人住所搜證所造成的損失,要求法庭給予指示,釐清搜證材料是否屬新聞材料、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簡稱LPP)保障或不在法庭手令覆蓋範圍內,並歸還所有屬上述3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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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偉光
原告分別為羅偉光及張志偉,被告為警務處處長。
羅偉光及張志偉。 資料圖片
張志偉
政府4月27日宣布,將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事務的審查員陳錦榮的任期再延長3個月,直至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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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資料圖片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是於2021年7月28日經考慮公眾利益,根據《條例》第841(2)及(3)條,委任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的事務。在同年9月14日,審查員向財政司司長提交了一份中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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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第6度延長調查壹傳媒審查員任期,至2023年7月27日。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