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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有業主無遵從強制驗窗 罰款逾15萬元

社會事

將軍澳有業主無遵從強制驗窗 罰款逾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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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有業主無遵從強制驗窗 罰款逾15萬元

2021年06月24日 15:42 最後更新:15:52

該個案的罰款為同類案件至今被判處的最高金額。

一名業主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向其住宅單位發出的強制驗窗法定通知,本月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逾15萬元。該個案的罰款為同類案件至今被判處的最高金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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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位於將軍澳寶琳北路一幢31層高及樓齡32年的住宅大廈。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30C(4)條向該單位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要求業主委任合資格人士就該單位的窗戶進行檢驗及所需修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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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該名業主沒有遵從有關通知,故遭屋宇署檢控。該業主於今年2月16日承認控罪,並在判刑當日仍未遵從有關通知的情況下,於本月8日被法庭重罰15.15萬元,當中包括約300天不遵從有關通知的每天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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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法定通知是嚴重罪行。屋宇署可根據該條例向業主提出檢控。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D)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送達予他的法定通知,即屬犯法,可處第四級罰款(現時為2.5萬元)及監禁3個月,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元。

一名業主沒有遵從強制驗窗,本月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逾15萬元。資料圖片

一名業主沒有遵從強制驗窗,本月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逾15萬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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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9千幢樓宇未遵消防安全指示 議員倡當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

2024年04月12日 14:27 最後更新:14:48

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根據屋宇署數據,全港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樓宇有9578幢,油尖旺區最多,佔總數兩成達1843幢,其次是深水埗區及中西區,分別有千幢樓宇未遵從指示。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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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表示,不少業主進行提升消防安全工程時,面對「招標難、招標貴」問題,建議政府協助可在特定地區統一招標,由承建商協助兩至三幢大廈進行工程,期望可壓低工程成本,費用會由業主負責,但政府在前期提供協助,處理文書程序。

葉傲冬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葉傲冬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亦表示,不少舊樓處理提升消防工程,面對不少困難,例如因大廈結構或空間問題,難以興建水缸。他建議政府先疏理全港9千多幢樓宇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原因,再對症下藥,訂出處理優次,如發現刻意拖延,應作刑事調查。他又同意,同一街道的樓宇可就改善工程統一招標,達致規模經濟,避免出現天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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