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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拋傘入火堆判感化 律政司事隔9個月覆核成功改判社服令

政事

男生拋傘入火堆判感化 律政司事隔9個月覆核成功改判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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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拋傘入火堆判感化 律政司事隔9個月覆核成功改判社服令

2021年06月24日 17:22 最後更新:23:12

感化官表示社會服務令在自我提升方面兼具懲罰性和更生性。

去年3月港鐵太子站831事件半周年,有示威者到旺角聚集堵路,期間18歲中五男生把雨傘丟進正在焚燒的垃圾桶被控。他承認一項縱火罪,同年9月被判18個月感化令。事隔9個月,律政司不服判決申請覆核。裁判官張天雁今於九龍城法院指原有判刑未能反映本案嚴重性,但被告的家庭背景特殊,法庭應伸出適當的憐憫,最終批准律政司申請,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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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官引述進度報告指,已完成9個月感化令的答辯人嚴格遵守宵禁令等條件,積極建立有規律的生活模式及保持紀律,態度令人十分滿意,相信他已經有深切悔意及意識到法律後果的嚴重性。感化官表示社會服務令在自我提升方面兼具懲罰性和更生性,可能較適合答辯人以建設性的方式彌補過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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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早前求情時透露,答辯人需要獨力照顧行動不便的母親,法庭就此特別為母親索取醫療及社署福利報告。社工於報告指,答辯人與因中風而需以輪椅代步的母親相依為命,靠綜援過活。答辯人除了要負責其母的起居飲食,還要處理家務、家中蟲患問題等,加上母親曾經發生多次突發事故。張官認為答辯人的情況並非一般的家庭困難狀況,法庭應在適當例外的情況下作額外人道考慮。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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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官續指,答辯人不是縱火者、涉案雨傘並非易燃物品,相信答辯人毫無預謀犯案,故律政司呈上的案例與本案性質「大相逕庭」、「南轅北轍」。

綜合各種因素,張官認同原先的感化令未能反映答辯人的整體刑責,而社會服務令能達到更生及刑罰的目的,遂批准律政司的覆核申請,撤回原有刑罰,改判答辯人接受長時間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2020年3月1日凌晨12時許,有人在旺角花園街和豉油街交界聚集及焚燒垃圾桶,期間有警員看見案發時17歲的答辯人莊通才將一把雨傘扔向一個正在焚燒的垃圾桶,隨即尾隨着他,並在同僚協助下將他拘捕。被告警誡下承認把雨傘扔入垃圾桶,目的是想加強火勢。

修例風波下,有示威者到旺角聚集堵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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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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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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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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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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