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結合北京市人群抗體監測、疫苗免疫效果和疾病監測等數據,印發《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年版具體通知及附件如下:

各區衛生健康委,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疾控中心、市結控所、市衛生健康監督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年版)》(國衛疾控發〔2021〕10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人群抗體監測、疫苗免疫效果和疾病監測等數據,我委組織修訂了《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年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5月28日

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

(2021版)說明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根據《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年版)》(國衛疾控發〔2021〕10號)文件要求,北京市疾控中心在《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2019版)》基礎上對本市相關程序進行調整,更新至《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2021版)》。

一、疫苗種類

(一)繼續使用現行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滅活疫苗、脊灰減毒活疫苗、無細胞百白破疫苗、麻腮風疫苗、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A群流腦多糖疫苗、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乙腦減毒活疫苗和甲肝滅活疫苗共12種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

(二)新增對具有本市居民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卡、年齡在6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免費接種23價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三)繼續在發生水痘疫情的托幼園所、中小學校,對15周歲以下兒童實施免費水痘疫苗應急接種。

(四)繼續在冬春季流感流行季節,對本市戶籍60周歲以上老年人、在校中小學生和中等專業學校學生等重點人群免費接種流感疫苗。

(五)繼續在春季外地務工人員返京季節,對年齡在40歲及以下的外來務工人員免費接種麻風和流腦疫苗。

(六)對重點人群接種疫苗。對重點人群(主要是發生疫情地區人群)進行出血熱疫苗免費應急接種;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對重點人群進行炭疽疫苗和鉤體疫苗應急接種。

通過接種上述19種疫苗,預防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麻疹、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腦炎、風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流行性出血熱、炭疽、鉤端螺旋體病、流行性感冒和肺炎球菌性疾病共18種傳染性或感染性疾病。

二、接種要求

(一)接種時間

1。乙肝疫苗

出生時、1月齡、6月齡各接種1劑,第1劑在出生後24小時內儘早接種。在基礎免疫的基礎上增加初中一年級接種1劑。

2。卡介苗

兒童出生時接種1劑。

3。脊灰滅活疫苗、脊灰減毒活疫苗

兒童2月齡、3月齡各接種脊灰滅活疫苗1劑,4月齡和4周歲各接種脊灰減毒活疫苗1劑。

4。無細胞百白破疫苗

兒童3月齡、4月齡、5月齡和18月齡各接種1劑。

5。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兒童6周歲接種白破疫苗1劑,初中三年級接種白破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1劑。大學一年級進京新生接種白破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1劑。

6。麻風疫苗和麻腮風疫苗

兒童8月齡、18月齡、6周歲各接種麻腮風疫苗1劑。大學一年級進京新生接種麻腮風疫苗1劑。

40歲及以下的外來務工人員接種麻風疫苗1劑。

7.A群流腦多糖疫苗、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

兒童6月齡、9月齡各接種A群流腦多糖疫苗1劑,3周歲、小學四年級(相當於9周歲)各接種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1劑。

40歲及以下的外來務工人員接種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1劑。

8。乙腦減毒活疫苗

兒童1周歲、2周歲各接種1劑。

從非疫區新入京的35周歲以下成人,如大學生,接種2劑。

9。甲肝滅活疫苗

兒童18月齡和2周歲各接種1劑。

10.23價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65歲以上老年人接種1劑。

11。水痘疫苗

水痘疫苗應急接種1劑。

12。流感疫苗

流感疫苗季節性接種1劑。

13。出血熱疫苗

受種者接種第1劑後14天接種第2劑,第3劑在第1劑接種後6個月接種。

14。炭疽疫苗

在發生炭疽疫情時接種,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觸者和病人不能接種。

15。鉤體疫苗

受種者接種第1劑後7-10天接種第2劑。

(二)接種對象

1。現行的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達到應種月(年)齡的適齡兒童,均為接種對象。

2。接種起始年齡: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劑次的接種時間,是指可以接種該劑次疫苗的最小年齡。

3。兒童月(年)齡達到相應疫苗的起始月(年)齡時,應儘早接種,建議在下述推薦的年齡之前完成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相應劑次的接種:

(1)乙肝疫苗第1劑:出生後24小時內完成。

(2)卡介苗:<3月齡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劑、脊灰疫苗第3劑、百白破疫苗第3劑、麻腮風疫苗第1劑:<12月齡完成。

(4)A群流腦多糖疫苗第2劑:<18月齡完成。

(5)麻腮風疫苗第2劑、乙腦減毒活疫苗第1劑、甲肝滅活疫苗第1劑、百白破疫苗第4劑:<24月齡完成。

(6)乙腦減毒活疫苗第2劑、甲肝滅活疫苗第2劑:<3周歲完成。

(7)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第1劑:<4周歲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劑:<5周歲完成。

(9)麻腮風疫苗第3劑、白破疫苗第1劑:<7周歲完成。

(10)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第2劑:小學五年級之前完成。

(11)乙肝第4劑:初中二年級之前完成。

(12)白破疫苗第2劑:初中畢業前完成。

4。肺炎球菌疫苗接種對象為具有北京市居民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卡,年齡在65周歲以上(按接種當天日期計算)的老年人。

5。水痘疫苗應急接種對象為發生疫情的托幼園所、中小學校1周歲以上、15周歲及以下目標人群。

6。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為本市戶籍60周歲以上老年人、在校中小學生和中等專業學校學生等重點人群。

7。外來務工人員接種對象為3年內未接種過流腦疫苗或5年內未接種過麻疹疫苗、無流腦或麻疹患病史且年齡在40歲及以下的外來務工人員。

8。出血熱疫苗接種為重點地區16-60歲的目標人群。

9。炭疽疫苗接種對象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邊高危人群。

10。鉤體疫苗接種對象為流行地區可能接觸疫水的7-60歲高危人群。

(三)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補種原則

未按照推薦的年齡及時完成接種的<18周歲人群,應根據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補種的通用原則,按照北京市對每種疫苗的具體補種要求儘早進行補種。

(四)同時接種原則

1。不同疫苗同時接種:現階段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補種原則同時接種,兩種及以上注射類疫苗應在不同部位接種。嚴禁將兩種或多種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內接種。

2。不同疫苗接種間隔:兩種及以上國家免疫規劃使用的注射類減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時接種,應間隔≥28天進行接種。國家免疫規劃使用的滅活疫苗和口服脊灰減毒活疫苗,如果與其他種類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包括減毒和滅活)未同時接種,對接種間隔不做限制。

3。免疫規劃疫苗和非免疫規劃疫苗。若發生衝突時,應優先保證免疫規劃疫苗的接種(特殊情況外);如未同時接種,參照免疫規劃疫苗接種間隔要求。

4。如需同時接種兩種及以上免疫規劃疫苗,應在不同部位接種。兩種疫苗在同一部位接種必須間隔28天。

5。在遇到免疫規劃疫苗針對傳染病疫情時,可以不考慮疫苗間隔進行應急接種。

附件

1。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對象、劑次、部位、途徑及劑量一覽表(2021版)

2。北京市免疫規劃疫苗補種標準(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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