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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栢良稱未打針人士須付代價 形容是社會「一齊找數」

香港電台

何栢良稱未打針人士須付代價 形容是社會「一齊找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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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栢良稱未打針人士須付代價 形容是社會「一齊找數」

2021年06月25日 10:45 最後更新:11:01

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認為,本港市民越遲接種新冠疫苗,越多人受到感染,就更容易出現爆發和病毒變種,導致病毒的傳播力越來越強,對疫苗效用的負面影響會越大。

他說,仍未打針的人士要付出代價,形容是社會「一齊找數」,因為要重新計算「清零」時間,以做到與澳門及內地通關,亦要延後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時間。

何栢良在一個電台節目說,昨日確診、帶有變種病毒的27歲機場地勤人員,估計感染源頭是在機場,目前未肯定他是否零號病人。而患者在周一發病,在他發病前兩三日已具傳播力。

書展臨近,何栢良說希望今年「搞得成」,呼籲到場的市民立即預約接種疫苗,由於書展會場人流多,建議書商放置高效能空氣清新機,亦提議主辦單位將已接種及未接種疫苗的人士,分開入場,並讓已打針人士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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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條例首檢控7人 國安警供稱與證人會面後銷毀筆記

2024年04月25日 11:02 最後更新:11:40

律政司首次引《反恐條例》檢控多人,涉嫌計劃在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槍殺警員,其中6男1女否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等控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首名控方證人、警方國家安全處警員出庭作供。

證人供稱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級指示,聯同另外兩名警員到收押所會見本案同謀者、控方證人黃振強,對方表示想認罪及交代案情。證人叫黃振強通知其代表律師,證人當時有做筆記,但有關筆記在會面後就銷毀,他只向上級口頭匯報了黃振強的認罪意向。

證人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與黃振強會面約10次,大部分會面均沒有保留筆記。2023年8月24日,他收到指示可向黃振強索取不損害權益的證人口供,由於並非警誡下供詞,同樣沒有保留筆記。證人解釋,筆記用作個人記錄,習慣處理完畢後就會銷毀,有關做法亦毋須知會上司。

同年9月16日,證人帶同列印的口供予黃振強過目,對方認為有地方「詞不達意」,要求修改,最終在9月23日簽署證人口供文件。證人否認會面中,黃振強有向警方「討價還價」,對方沒有提出如果認罪可以減少控罪,證人又否認自己銷毀筆記的做法不尋常。

受審的7名被告,其中6名男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否認《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以及交替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以及否認串謀謀殺罪。

李家田另否認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否認一項《反恐條例》下「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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