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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前年7月遊行襲警抗警 36歲健身教練:我咩都無做過

社會事

涉前年7月遊行襲警抗警 36歲健身教練:我咩都無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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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前年7月遊行襲警抗警 36歲健身教練:我咩都無做過

2021年06月29日 14:17 最後更新:14:19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前年 7 月 7 日有網民發起「九龍區大遊行,36歲健身教練涉嫌在旺角拳打警署警長及拒捕,被控一項襲警及抗拒警員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聲稱受襲警長招敬聰作供指被告曾揮拳打向其面部,辯方質疑被告當時過馬路後即被警員捉住,根本沒有機會打向招敬聰,又曾在被捕時抗議「做咩捉我呀,我咩都無做過?」

被告陳正男

被告陳正男

控方傳召聲稱受襲警長招敬聰作供指,案發當日目睹在西洋菜南街近亞皆老街有約20至30人聚集。招聲稱現場有十多名市民包圍身穿警察背心的警員,並強調警員均有展示委任證。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招續指,一名身穿黑口罩、黑衣物、身形高大及健碩的男子,即被告陳正男在他面前出現。招向被告表示「警察,向後褪」,被告沒有理會欲繼續走向招。招又警告「警察,褪開」,被告回應「咩呀」並目露兇光,右手揮拳打向招的左面腮骨。招大叫「襲警」及嘗試以雙手捉住被告,向被告指「依家拉你襲警,唔好郁」,被告繼續掙扎,其他警員上前協助,雙方一路糾纏至亞皆老街Apple Shop時裝店外,把被告制服,其間招與被告雙雙倒地。招向被告以襲警及拒捕罪宣布拘捕,事後手腕有輕微扭傷及擦傷。

被告陳正男(左)及證人警長招敬聰(右)。

被告陳正男(左)及證人警長招敬聰(右)。

招在辯方盤問時指,當時部分人合作,在警告後往後退,但被告「反轉企出嚟」,並逐漸迫近招。招又形容被告拳打他是「一剎那」的事,招「定一定神」後捉住被告,被告掙扎時「手舞足蹈」,不停擺動身體。

辯方質疑,被告當時剛從亞皆老街過馬路至案發地點,一直在人群旁邊,並非如招所言離開人群去向招,招不同意。辯方於庭上播放由警方拍攝的片段,顯示被告被捕過程。辯方指,片段顯示被告被多名警員同時捉住,並推向時裝店外,非如招所言一開始由招一人捉住,再由其他警員上前協助,被告被捉住時曾舉起手示意「咩都無做,好似投降」。招不同意,指被告動作為「擋格」。辯方又指片中被告首先被另一便衣警員在右方伸手箍頸,招在被告前方上前捉住他,當時被告與行人面向同一方向,並非如招所言離開人群。

辯方另質疑,被告當時被數名警員包圍推向時裝店,並無機會反抗,招亦無機會給予警告;招突然把被告手扯向後面,扣上手扣。被告大聲問「做咩捉我呀,我咩都無做過?」被告被警員向後推跌,才與招倒地,被告被捕後曾抗議指,「我企喺度啫,話我襲警,痴線㗎」。被告突然被扯手後才掙扎,亦無打算逃走。

36歲健身教練陳正男,被控一項襲警罪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控罪指,他於前年 7 月 7 日,在旺角亞皆老街 24 至 26 號地下外,抗拒及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即警署警長 50657。

證人警長招敬聰

證人警長招敬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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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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