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岑敖暉袁嘉蔚申保釋被拒 官:2人無合理基礎反對是次阻嚇性刑罰

政事

岑敖暉袁嘉蔚申保釋被拒 官:2人無合理基礎反對是次阻嚇性刑罰
政事

政事

岑敖暉袁嘉蔚申保釋被拒 官:2人無合理基礎反對是次阻嚇性刑罰

2021年06月29日 18:08 最後更新:18:18

上月初判黃之鋒入獄10個月,岑敖暉入獄6個月,袁嘉蔚入獄4個月,梁凱晴入獄4個月。

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和梁凱晴等4人早前就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案,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上月初判黃之鋒入獄10個月,岑敖暉入獄6個月,袁嘉蔚入獄4個月,梁凱晴入獄4個月。

黃之鋒  資料圖片

黃之鋒  資料圖片

岑敖暉

岑敖暉

其中岑敖暉及袁嘉蔚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法官彭偉昌今午於高等法院公布判詞解釋,毋庸置疑案發時疫情威脅嚴峻,申請方只顧宣揚自己政治主張,聚集大量群眾,嚴重威脅公共秩序,既沒有正確評估罪行嚴重性,亦沒有充份反映刑責,案中雖然無實際暴力或擴散疫情,惟2人無合理基礎反對是次阻嚇性刑罰。

岑敖暉(左)及袁嘉蔚(右)申保釋被拒。資料圖片

岑敖暉(左)及袁嘉蔚(右)申保釋被拒。資料圖片

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四人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與其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袁嘉蔚

袁嘉蔚

往下看更多文章

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