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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任區議員義工向求助者索報酬 准保釋押8月訊

社會事

休班警任區議員義工向求助者索報酬 准保釋押8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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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任區議員義工向求助者索報酬 准保釋押8月訊

2021年06月30日 13:39 最後更新:13:39

37歲休班警員涉在為觀塘民主派區議員擔任義工時,向3名因租務糾紛而求助區議員的人索取金錢報酬,合共2400港元,被控三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8月18日,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文件。被告獲准以3千港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觀塘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被告陳家霖(37歲,警員),被控於2020年10月22日,作為代理人,即區議員謝淑珍的義工,分別地向李佩君、雷曉程及李菊洪索取800港元,作為協助處理上述3人的租務糾紛的誘因或報酬。

據悉,被告於休假期間為觀塘區議員謝淑珍擔任義工。謝於去年10月20日安排被告協助一名工廠大廈單位業戶處理租務糾紛,及後被告被指向該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分別索取共2400元,作為其協助處理糾紛的報酬。其後廉署接獲警方轉介投訴後展開調查。

被告陳家霖。

被告陳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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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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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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