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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灣仔檢獲約450公斤冰鮮肉 疑冒充新鮮肉出售

社會事

食環署灣仔檢獲約450公斤冰鮮肉 疑冒充新鮮肉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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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灣仔檢獲約450公斤冰鮮肉 疑冒充新鮮肉出售

2021年06月30日 22:07 最後更新:07月01日 12:02

有關持牌人涉違反《食物業規例》正協助調查,署方或會提出檢控。

食環署今日在灣仔區向懷疑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的新鮮糧食店採取突擊行動,在4間店鋪合共檢獲約450公斤懷疑冰鮮肉、冷藏肉及冷藏家禽,有關持牌人涉違反《食物業規例》正協助調查,署方或會提出檢控。

食環署採取突擊行動,共檢獲約450公斤懷疑冰鮮肉、冷藏肉及冷藏家禽,已即時加上標記及印記作進一步調查。

食環署採取突擊行動,共檢獲約450公斤懷疑冰鮮肉、冷藏肉及冷藏家禽,已即時加上標記及印記作進一步調查。

署方指,行動期間,發現其中一間處所不潔及有員工在地上處理豬隻內臟致食物有受污染風險,已分別展開2宗檢控。署方又發現,上述4間店鋪及另外一間新鮮糧食店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違反相關持牌條件而向有關新鮮糧食店負責人發出口頭警告。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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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表示,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牟利,除了違反香港法例,引發食物安全問題,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鋪造成不公。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或冷藏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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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指,今年三月至今,食環署於中西區、旺角區及深水埗區向合共四間新鮮糧食店採取三次突擊行動,檢獲並封存約1 200公斤懷疑冰鮮肉或冷藏肉,並向當中一間涉嫌未有批簽而售賣冷藏肉的新鮮糧食店提出檢控。另外,其餘三間新鮮糧食店亦因食物室不潔、在露天地方貯存及處理豬肉及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中的相關規定而遭到檢控。相關調查仍然繼續。

食環署今日在灣仔區4間店鋪合共檢獲約450公斤懷疑冰鮮肉、冷藏肉及冷藏家禽。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今日在灣仔區4間店鋪合共檢獲約450公斤懷疑冰鮮肉、冷藏肉及冷藏家禽。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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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北區試行錄像蒐證效果理想 擬擴展至其他地區適用

2024年04月18日 21:42 最後更新:23:40

食物環境衞生署表示,為提高蒐集證據的效率,並減低行動對途人和執法人員構成的安全風險,在北區試行以錄像蒐證為主導的新執法策略,以有效打擊無牌熟食小販活動。由於試行效果理想,署方會考慮在其他地區應用新執法策略。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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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昨晚在上水彩園路近寶石湖邨服務設施大樓一帶採取先導執法行動,以錄像設備蒐集證據為主導,記錄無牌熟食小販的違法行為和資料作為證據一部分,打擊懷疑有組織性的無牌熟食小販活動。自去年至今,該地點共錄得19宗無牌販賣投訴。署方行動中拘捕4人,就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以及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烹煮或加熱食物作販賣用途展開檢控程序,並檢取4架熟食手推車和其他相關工具,以及即時銷毀約20公斤相關食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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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表示,即使小販離開販賣現場,執法人員仍可根據錄像證據作出拘捕行動,不但可避免在販賣現場發生衝突或混亂場面,亦可減低對途人和執法人員構成的風險,提升打擊無牌熟食小販活動的執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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