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僱員補償(修訂)條例》由今日起生效。《修訂條例》將僱員在超強颱風(或其他大規模天災)所引致的「極端情況」下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納入《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的保障範圍內,令相關僱員可如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或紅色/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上下班一樣,在僱員補償方面得到相同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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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發言人表示,修訂適用於《修訂條例》生效當日或之後因上述情況受傷或死亡的僱員。

打工仔在極端天氣情況下,上下班若受傷有保障。

打工仔在極端天氣情況下,上下班若受傷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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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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