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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行文員中環參與暴動 判囚30月

政事

證券行文員中環參與暴動 判囚3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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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行文員中環參與暴動 判囚30月

2021年07月02日 16:35 最後更新:11月01日 16:01

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今指,涉案暴動沒有經過事先策劃,非針對執法者。

前年11月網民發起中環「和你lunch」行動,其間一名31歲證券行文員參與堵路被捕,他早前承認暴動、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共3罪。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今指,涉案暴動沒有經過事先策劃,非針對執法者,雖然被告與其他暴力示威者一同與警方對峙,但其參與程度屬輕微,最終判其囚30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被告韓寶生(31歲)承認在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使用一個口罩及管有一支噴漆。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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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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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官判刑時指,當日現場雖然有數千人聚集,但參與破壞堵路的示威者遠少於此數,大部分人均十分克制,且所有激進行為均是發生在有人破壞交通燈後,可見暴動非預先策劃。涉案暴動發生在作為香港商業中心的中環,長達3個小時,對附近交通造成堵塞及癱瘓,商店因而須暫停營業,期間最嚴重的是向路中心的路障扔汽油彈,引起小型爆炸,幸而沒有對周邊正在拍攝的傳媒造成傷害。另雖然有示威者破壞巴士及商店,但損毀程度並不嚴重。

許官續指,據現場片段可見,在警員面前只有零星的磚塊,且警員沒有躲避磚頭的行動,由此可推測向警方投擲磚頭的示威者只屬少數,未有危及生命安全。而被告雖然有與其他激進示威者一同與警方對峙,以示其對該些示威者行為的認同及支持,惟許官接納被告的參與程度屬輕微,只是曾向行人隧道拋磚及用腳輕輕將磚頭掃開等,沒有安排、帶領、煽動、鼓吹他人的行為。最後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初犯,就3罪判其囚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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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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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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