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光城者」成員於今年5月5日涉嫌爆竊位於將軍澳的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4名男生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屈麗雯把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再訊,待控方檢查疑於兩名男生身上檢獲的無線電通訊設備及伸縮警棍,眾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4名被告依次為19歲賴俊羲、16歲阮嘉謙、18歲陳政騫及20歲蔡永傑,同為學生。4人同被控於今年5月5日在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作為侵入者進入上述建築物,意圖在該處偷竊。
政事
4名「光城者」成員於今年5月5日涉嫌爆竊位於將軍澳的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4名男生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屈麗雯把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再訊,待控方檢查疑於兩名男生身上檢獲的無線電通訊設備及伸縮警棍,眾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4名被告依次為19歲賴俊羲、16歲阮嘉謙、18歲陳政騫及20歲蔡永傑,同為學生。4人同被控於今年5月5日在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作為侵入者進入上述建築物,意圖在該處偷竊。
組織「光城者」2021年策劃以炸彈襲擊法院大樓等公共設施,其中4個涉案人士28日分別在高等法院判監及提訊。
組織「光城者」2021年策劃以炸彈襲擊法院大樓等公共設施,涉案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中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交替串謀導致爆炸罪,其中4人28日分別在高等法院判監及提訊。其中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的19歲男主腦被判囚6年;提供資金的23歲男學生,承認1項串謀導致爆炸罪,他與早前承認相同控罪的20歲「光城者」女成員,分別入獄6年及2年半,同案一名男司機則下午提訊。
4人被控於前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為脅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或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
同案另外4人早前承認控罪,已分別判入教導所及判囚5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