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網企業擔心香港計劃立法「反起底」。
《華爾街日報》報道,包括Facebook、Twitter和Google等美國互聯網企業,私下向香港政府表示,如果當局修改法例,令科網公司將來可能要對惡意行為承擔責任,可能會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務,以免在港員工面臨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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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行業組織發信指,科網企業擔心香港計劃立法「反起底」,可能會使他們的員工,因用戶在網上發布的內容,面臨刑事調查或起訴。
代表互聯網企業的組織表示,擬議的反起底法例可能會使在港員工面臨刑事風險。AP資料圖片
報道說,總部在新加坡的亞洲互聯網聯盟是上月25日發出信件,說唯一方法防止互聯網企業受到處罰,是避免在香港投資和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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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9 年反修例示威衝突爆發後,有警員和家人被「起底」。政府建議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加入專門針對「起底」的條文,任何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他任何個人資料,意圖威脅、恐嚇或騷擾當事人或其家人,或令他或家人受心理傷害就是犯罪,最高刑罰是監禁 5 年和罰款 100 萬。
代表互聯網企業的組織表示,擬議的反起底法例可能會使在港員工面臨刑事風險。AP資料圖片
歐盟委員會宣布根據數碼市場法,調查3間美國科技企業,懷疑這些企業未能履行相關義務,不合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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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間企業分別是谷歌(Google)母公司Alphabet、蘋果及Facebook母公司Meta。報道指調查重點關注Alphabet在谷歌應用商店的引導規則,以及谷歌搜索引擎搜索結果的自行優先規則,懷疑谷歌的搜索結果,不公平地偏向自家服務。另外,調查亦關注蘋果應用商店的引導規則及默認瀏覽器的問題,懷疑蘋果可能限制用戶選擇其他瀏覽器的權利;而Meta的付費或同意模式,就可能無法在用戶不同意的情況下,提供真正替代方案。
3間企業分別是谷歌母公司Alphabet、蘋果及Facebook母公司Meta。(AP資料圖片)
歐盟委員會將在12個月內結束調查程序,如確認受查企業違規,歐盟最高可對違規企業,處以其全球總營業額10%的罰款,對於重復違規的罰款,可高達其全球總營業額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