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一名18歲孟加拉籍男生響應「18區開花」示威號召,在旺角破壞交通燈,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被判18個月感化令。
九龍城法院。資料圖片
惟被告違反感化令,今於九龍城法院被改判更生中心。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寄語被告在中心內好好接受建議,實踐自己的人生「work out your path」,不希望男生再以被告身份出現在法庭,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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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前年10月13日約傍晚6時,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部分人在九龍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用鐵通破壞交通燈。警方後來透過傳媒片段鎖定孟加拉籍被告REZA Md. Nahyan。被告早前警誡下承認犯案,悔懊自己行為愚蠢。
九龍城法院
被告 Reza Md. Nahyan被控一項刑事損壞,指控他於2019年10月13日於旺角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損壞屬於運輸署的一支交通燈。
前年當晚有示威者在旺角破壞交通燈。資料圖片
器官捐贈登記系統今年6月出現不尋常的取消登記,警方拘捕4名男子,其中兩人涉使用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合共被控3項刑事損壞罪,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保釋。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崔美霞應辯方申請,分別押後兩案至下月20日及明年1月10日提訊,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並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4000元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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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分別是報稱學生的王子誠及設計師霍英圻,他們各被控一項及兩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被告在今年5月,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衞生署的財產,即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王子誠代表律師指,王子誠現時沒有工作,正等待明年1月開學。兩人需繳交4000元保釋金,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需居住於報稱地址,若更改住址需於24小時內需通知警方,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三次,不得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