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租時加租幅度「封頂」最多15%,業主違反即屬犯罪。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6日)下午4時,將就落實「劏房」租務管制相關法例修訂工作舉行記者會。據悉,當局計劃本月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如審議順利,最快明年初實施。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和運輸及房屋局主任(特別職務)陳嘉信亦會出席。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早前向政府交報告,建議引入新管制措施,讓劏房租客可享有4年租住權保障,續租時加租幅度「封頂」最多15%,業主違反即屬犯罪,但不建議引入「起始租金」。
社會事
續租時加租幅度「封頂」最多15%,業主違反即屬犯罪。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6日)下午4時,將就落實「劏房」租務管制相關法例修訂工作舉行記者會。據悉,當局計劃本月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如審議順利,最快明年初實施。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和運輸及房屋局主任(特別職務)陳嘉信亦會出席。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早前向政府交報告,建議引入新管制措施,讓劏房租客可享有4年租住權保障,續租時加租幅度「封頂」最多15%,業主違反即屬犯罪,但不建議引入「起始租金」。
14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共26900元。
這些業主的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要求租客付還經分攤的水電費時,沒有出示繳費單副本及提供書面帳目;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及沒有提供租金收據予租客。其中一名業主觸犯上述4項共12宗罪行,被判處罰款109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18宗個案,共涉及183名「劏房」業主,罰款400元至1萬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01700元。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條例的相關規定;同時提醒「劏房」租客在條例下所享有的權益。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任何違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