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家孫威軍於今年4月在青衣破壞5張民建聯區議員盧婉婷的橫額,今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陳慧敏指被告「行為好要不得」,「個個好似你咁,香港治安就會大亂」,終判被告罰款3千元,兼賠償300元予受損區議員。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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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今年4月1日凌晨一時許,警方巡邏時發現被告孫威軍用15厘米長的鎅刀破壞一塊橫額,在掃蕩時又發現另有4塊橫額被損壞。警方拘捕孫後,孫承認曾𠝹爛橫額。

陳官判刑時指孫的行為「好要不得」,因不滿區議會工作而犯案,「個個好似你咁,香港治安就會大亂」,又指孫不會希望其子女學習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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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孫為香港資深畫家,曾出版15套漫畫,亦於不同大專院校任教,對教育及文化有貢獻。孫承認當日下班經過,因一時衝動不能控制情緒而犯案,已深感後悔。

51歲被告孫威軍報稱畫家,被控於2021年4月1日,在青衣聖公會何澤芸小學附近一支燈柱,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區議員盧婉婷的5張橫額,價值港幣300港元,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被告孫威軍認刑毀。

被告孫威軍認刑毀。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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