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港大學生組織圖哀悼兇徒 江樂士斥侮辱司法挑釁市民

政事

港大學生組織圖哀悼兇徒 江樂士斥侮辱司法挑釁市民
政事

政事

港大學生組織圖哀悼兇徒 江樂士斥侮辱司法挑釁市民

2021年07月09日 10:08 最後更新:10:08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於本周三通過動議,對7月1日刺警案疑兇表示「深切哀悼」,事件引起各方強烈譴責。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等人,今晨1時許舉行記者會,就今次事件向全港市民及同學公開道歉,評議會撤回有關哀悼死者的議案,學生會幹事會將立即辭職。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的動議是對政治暴力的美化和對刑事司法的侮辱; 這是對受傷警員及其家人和朋友的蔑視,不僅是對警隊的公然挑釁,也是對香港市民的公然挑釁。」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資料圖片)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資料圖片)

江樂士接受本報查詢時直言「對於一個學生組織來說,它感謝試圖謀殺警察的人是一種犧牲,這意味著一種變態的心態,這不僅令大學反感,而且讓所有重視法治的人都反感。」

該動議還向學校和其他年輕人發出了一個卑鄙的信息,就是縱容暴力的人為香港做出了「犧牲」,並值得表揚。這可能會促使其他人去效仿。

eyepress 圖片

eyepress 圖片

江樂士指,該動議試圖賦予那些企圖殺害、傷害或以其他方式傷害警察的人合法性,這顯然是不能容忍的。港大除了譴責學生會外,還需要考慮對他們作出處分,因為他們違反了大學的校訓「明德格物」(智慧和道德),他們不但令自己蒙羞,還令整個學生會蒙羞,玷污了大學的名聲。

eyepress 圖片

eyepress 圖片

問題是參與提出動議的人是否參與了煽動活動。 煽動叛亂當然是《刑事罪行條例》(第 10 條)下的罪行,煽動意圖有多種定義,其中之一是意圖引起仇恨或蔑視司法(第 9(c) 條) ,另一個是意圖在不同階層的人口之間促進惡意和敵意(第 9(e) 節)。將這兩條法例應用​​於我們所理解的事實,企圖將針對在香港維持治安的警務人員的暴力行為合法化,可以說是一種仇恨或蔑視司法本身的意圖 ,違反第 9(c) 條; 此外,企圖毒害年輕人和容易上當受騙的人,以產生對警察的敵意,可以說是企圖在不同階層的人口之間煽動敵意和敵意。 有鑑於此,有理由懷疑可能犯了煽動叛亂罪,警方當然可以對此進行調查。

江樂士強調,「煽動叛亂是最明顯可能觸犯的行為,但根據 《港區國安法》確定犯罪會更難,因為根據這些事實,煽動顛覆、分裂國家或恐怖主義並不容易。」

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等人凌晨舉行記者會就事件道歉。(小圖為江樂士。資料圖片)

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等人凌晨舉行記者會就事件道歉。(小圖為江樂士。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新裝閉路電視建功 警24小時內拘捕旺角持懷疑手搶男子

2024年04月19日 21:50 最後更新:22:49

一名男子夥同另外兩人,在旺角遇上有債務糾紛的友人時,亮出疑似手搶物體,警方透過新安裝的閉路電視,在24小時內以「管有仿製火器」等罪名拘捕3名涉案疑犯。

閉路電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閉路電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旺角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謝于毅署理警司表示,4月18日下午大約5時,旺角警區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當時有一名男性疑犯係旺角亞皆老街及通菜街交界,持有類似手槍物體。謝稱警方同時亦接獲其他市民報案,指名疑犯係沿住洗衣街向快富街方向逃跑期間,曾三度展示出類似手槍物體。

旺角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謝于毅署理警司簡報案情。

旺角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謝于毅署理警司簡報案情。

謝說,警方接報後隨即派出西九龍衝鋒隊及反恐特勤隊係現場一帶戒備及搜捕疑犯,而旺角警區刑事部亦立即接手調查。警方分析情報後,發現報案人和疑犯相識,兩人較早前因債務糾紛而不和,案發當日疑犯與另外兩名一男一女,一同搭的士到案發地點,並遇上報案人及其4名同伴,雙方在現場發生爭執,雙方追逐期間疑犯分別3次向報案人展示類似手槍物體。

警方在調查期間,翻查剛在4月於旺角安裝的閉路電視系統,透過閉路電視紀錄,成功追蹤並鎖定疑犯以及兩名同伙的樣貌和逃走路線。

謝于毅署理警司。

謝于毅署理警司。

警方及後分別於18及19日展開拘捕行動,以「管有仿製火器」罪名拘捕該名持有類似手槍物體的37歲中國藉男子,又以「協助管有仿製火器」 拘捕他兩名同伴、即一名37歲中國藉男子及一名33歲中國藉女子。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謝指警方在疑犯身上,檢獲涉事類似手槍物體,以及各人犯案時穿著的衣物。三名疑犯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