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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選舉舞弊 區選落敗候選人歐頌賢被廉署起訴

社會事

涉選舉舞弊 區選落敗候選人歐頌賢被廉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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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選舉舞弊 區選落敗候選人歐頌賢被廉署起訴

2021年07月12日 15:19 最後更新:15:29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稱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展開調查。

廉政公署今日(12日)落案起訴一名2019年區議會選舉落敗候選人,控告她涉嫌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予她,以及賄選。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稱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展開調查,於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歐頌賢,44歲,工程師。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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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以及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賄賂選民的舞弊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

2019年區議會選舉於該年11月24日舉行,提名期為同年10月4日至17日。被告在提名期首天便遞交提名表格參選中西區大學選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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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9年10月10日,在上述區議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她,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9年10月16日,在上述區議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無合理辯解而提供利益予對方,作為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而有關利益為書法班。

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街頭藝人應被告邀請,於2019年10月10日在該選區內一個港鐵站出口附近,進行了一小時歌唱表演。被告於6日後,即2019年10月16日,在同一地點舉辦了一小時免費書法班。

歐頌賢。 歐頌賢FB圖

歐頌賢。 歐頌賢FB圖

在歌唱表演及書法班進行期間,該地點均展示了一幅載有被告名字及肖像的直幡。被告有出席該兩場活動,其助選人員並在場向途人派發傳單,而被告亦有提交有關傳單予當局為選舉廣告。

被告其後向有關街頭藝人及書法家分別支付1200元及800元作為報酬,並在選舉申報書中申報有關費用為選舉開支。

廉署發言人提醒候選人、選舉代理人及助選人員,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茶點及娛樂,以及向選民賄選屬嚴重罪行。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條,任何人藉提供利益,以誘使選民在選舉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即屬舞弊行為。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條訂明,任何人為另一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或償付用於提供該等食物、飲料或娛樂的全部或部分費用,以誘使該另一人或第三者,在選舉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即屬舞弊行為。

廉署發言人又稱,候選人應掌握《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條文內容,不應在選舉中提供利益、食物、飲料或娛樂以換取選票。

廉署起訴落敗候選人歐頌賢,涉嫌在區議會選舉提供娛樂及賄選。 資料圖片

廉署起訴落敗候選人歐頌賢,涉嫌在區議會選舉提供娛樂及賄選。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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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項目再有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僱員遭起訴受賄 累計控告28人

2024年04月16日 22:42 最後更新:23:36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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