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食肆「桔梗」兩名負責人涉於去年底在店內管有伸縮棍及盾牌。兩人同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兩人今於西九龍法院否認所有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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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黃士翔把案件押至10月20日進行3天中文審訊,並於9月3日進行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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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申請警署報到次數從一星期兩次減至一星期一次,控方不反對,但遭黃官拒絕。

「桔梗」聲稱警方曾預告搜查行動。

「桔梗」聲稱警方曾預告搜查行動。

被告為王鴻軒(30歲)和沈灝(25歲)同被控於2020年12月4日在旺角砵蘭街160號「桔梗」3樓天台消防泵房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及一個盾牌。二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包電線索帶。

被告王鴻軒(左)及沈灝(右)。

被告王鴻軒(左)及沈灝(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