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15人涉去年葵涌商場外刑毁准保釋 包括學生及教師

社會事

15人涉去年葵涌商場外刑毁准保釋 包括學生及教師
社會事

社會事

15人涉去年葵涌商場外刑毁准保釋 包括學生及教師

2021年07月16日 17:00 最後更新:17:09

去年2月,包括10名學生及1名教師在內的15男女在葵涌商場外被捕,分別被控刑事損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共6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提訊,徐綺薇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再訊。所有被告獲准以1000港元保釋,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1次。另所有20歲以下的被告均須遵守宵禁令。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15名被告依次為鄒文燕(18歲,中六學生)、葉嘉儀(18歲,中五學生)、吳芷琪(16歲,中三學生)、15歲女中三生、李霈濠(21歲,無業)、陳信豪(20歲,大學2年級生)、張家禧(21歲,廚師)、梁詠彥(21歲,大學2年級生)、朱麗茵(20歲,大學1年級生)、林慧淇(19歲,中六學生)、鄭珈熹(19歲,大學2年級生)、黃文杰(21歲,大學3年級生)、李永熙(23歲,無業)、李重熙(31歲,老師)及鍾正浩(22歲,無業)。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鄒文燕、葉嘉儀、吳芷琪、李霈濠、陳信豪、張家禧、朱麗茵及林慧淇同面對一項刑事損壞,被控於2020年2月24日,在香港新界葵涌連接葵涌商場平台的一條天橋的石牆旁無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房屋署的天橋牆壁或欄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15歲女中三生、梁詠彥、鄭珈熹、黃文杰、李永熙、李重熙及鍾正浩,則同面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被控於同月同日,在葵涌商場平台管有油掃和白膠漿等物,沒有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上述物品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房屋署的財產。

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器官捐贈系統不尋常取消 兩男子涉刑事損壞保釋候訊

2023年11月22日 16:28 最後更新:18:29

器官捐贈登記系統今年6月出現不尋常的取消登記,警方拘捕4名男子,其中兩人涉使用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合共被控3項刑事損壞罪,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保釋。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崔美霞應辯方申請,分別押後兩案至下月20日及明年1月10日提訊,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並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4000元等條件保釋。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分別是報稱學生的王子誠及設計師霍英圻,他們各被控一項及兩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被告在今年5月,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衞生署的財產,即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王子誠代表律師指,王子誠現時沒有工作,正等待明年1月開學。兩人需繳交4000元保釋金,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需居住於報稱地址,若更改住址需於24小時內需通知警方,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三次,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