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兩男涉前年黃大仙非法集結開審 警供稱有人以雷射筆電筒照警方

政事

兩男涉前年黃大仙非法集結開審 警供稱有人以雷射筆電筒照警方
政事

政事

兩男涉前年黃大仙非法集結開審 警供稱有人以雷射筆電筒照警方

2021年07月19日 14:19 最後更新:14:19

港府前年引用緊急法實施《禁蒙面法》,市民於各區發起連串示威。16歲男生及22歲無業男被指於黃大仙一帶參與非法集結,無業男另被控一項拒捕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女高級督察憶述當日有人在場叫喊「五大訴求」等口號,亦有人以雷射筆及電筒照射警方。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阮子滔

被告阮子滔

控方傳召當日參與指揮行動的證人、高級警司蔡偉森,他表示自己當日帶領黃大仙、觀塘、秀茂坪小隊及快速應變小隊前往現場。秀茂坪及快速應變小隊駐守黃大仙警察宿舍附近;觀塘小隊駐守東頭邨附近;黃大仙小隊則駐守龍翔道新光中心外的行人天橋上。蔡於晚上11時05分命令黃大仙小隊進行掃蕩,約午夜12時完成。

被告阮子滔(左);證人鄭婉雯(音譯)(右)。

被告阮子滔(左);證人鄭婉雯(音譯)(右)。

控方另傳召東九龍總區第二梯隊第三小隊高級督察鄭婉雯(音譯),她指自己當日晚上約十時到場,現場已有人聚集及叫囂「五大訴求」等口號,亦有人以雷射筆照射警方。她其後向龍翔道東行線聚集的人士發出口頭警告,指他們或涉及非法集結,須立即離開,否則不排除會作出拘捕或以武力驅散。

16歲麥姓學生及報稱無業的22歲男子阮子滔涉於前年10月7日於黃大仙外附近連同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麥由大律師劉偉聰代表,阮則由大律師阮偉明代表。他另被指在黃大仙廣場拒捕及管有兩把士巴拿,被控拒捕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證人鄭婉雯

證人鄭婉雯

往下看更多文章

中環醉酒洋漢毁鄰居門牌 突情緒激動拒捕傷警員被制服

2024年02月06日 09:36 最後更新:11:03

2月6日約凌晨12時警方接獲中區榮華里8至16號一住戶報案,指有一名陌生男子不斷敲其鄰居單位大門。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警員接報到場,發現該名男子早前懷疑以手毀壞另一單位的牌位,人員遂作出拘捕,惟該名男子突然情緒激動並拒絕合作,人員遂制服該名男子,其間一名男警務人員受傷。

瑪麗醫院 (資料圖片)

瑪麗醫院 (資料圖片)

經初步調查,該名27歲外籍男子涉嫌拒捕及刑事毀壞被捕,案件交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該名男警務人員手部受傷,與被捕男子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

據了解,被捕男子身上有酒氣。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