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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例打擊「起底」 《條例草案》周三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政事

港府修例打擊「起底」 《條例草案》周三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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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例打擊「起底」 《條例草案》周三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2021年07月19日 22:53 最後更新:23:21

根據政府早前建議,「起底」罪行分為兩級制,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政府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行為,禁止「起底」行為,並賦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進行刑事調查和檢控。政府公布,《條例草案》將於周三交上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有關的二讀辯論將會中止待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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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早前建議,「起底」罪行分為兩級制,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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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私隱專員將有權就「起底」作刑事調查,並於裁判法院提出檢控。而在未有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有指明意圖或罔顧元素,專員便有權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起底」內容新訂條文將有域外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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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亦將會於同一日提交立法會作首讀和二讀,有關的二讀辯論將會中止待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將根據《借款條例》動議兩項擬議決議案。

有關《條例草案》將於周三交上立法會首讀和二讀。資料圖片

有關《條例草案》將於周三交上立法會首讀和二讀。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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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地產代理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 罪成判即時監禁兩個月

2023年04月14日 23:59 最後更新:00:03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表示,一名地產代理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兩個月,同期執行,即時監禁。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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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地產代理分別於2019年12月6日及8日,傳布一則相當可能會誘使另一人購買指明住宅物業的虛假或具有誤導性的資料,因而違反《條例》第78條而被銷監局檢控。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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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監局發言人表示,自《條例》於2013年4月29日實施以來,首次有地產代理被定罪。銷監局提醒地產代理不應使用不良手法銷售一手住宅物業,地產代理應多了解《條例》及向準買家提供正確資料,並遵從良好的銷售作業方式,以防誤墮法網。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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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監局亦建議準買家不應盡信推銷資料,要細閱銷售文件。如對其他人提供的資料有懷疑,應直接向賣方查詢。

銷監局已將有關個案的詳情上載至該局網站(www.srpa.gov.hk/tc/prosecution-cases.html),供公眾查閱。

一名地產代理今日(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罪成,被判即時監禁兩個月。

一名地產代理今日(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罪成,被判即時監禁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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