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早前建議,「起底」罪行分為兩級制,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政府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行為,禁止「起底」行為,並賦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進行刑事調查和檢控。政府公布,《條例草案》將於周三交上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有關的二讀辯論將會中止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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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早前建議,「起底」罪行分為兩級制,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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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私隱專員將有權就「起底」作刑事調查,並於裁判法院提出檢控。而在未有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有指明意圖或罔顧元素,專員便有權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起底」內容新訂條文將有域外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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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亦將會於同一日提交立法會作首讀和二讀,有關的二讀辯論將會中止待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將根據《借款條例》動議兩項擬議決議案。

有關《條例草案》將於周三交上立法會首讀和二讀。資料圖片

有關《條例草案》將於周三交上立法會首讀和二讀。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