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被捕人士正被警方扣留調查,警方亦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拘捕3男1女,指他們涉嫌於2018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間利用虛假文件,申請政府向旅遊業發出的資助,涉款共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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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議會於2016年7月起推出一項資助計畫,向合資格本地旅行社提供資助,鼓勵旅行社聘用資訊科技公司,提升及更新旅行社的電腦或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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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一經完成更新程序後,可向議會提交完成報告, 一經批核後就可獲得最高10萬元的資助。到2020年1月,議會接獲舉報,懷疑有旅行社串謀資訊科技公司提交虛假的完成報告以獲得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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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警區刑事部人員經深入調查後聯同議會人員採取行動,以涉嫌「企圖詐騙」分別拘捕3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各人年齡介乎49至60歲,分別來自兩間旅行社及一間資訊科技公司,當中2男1女為旅行社董事,另1男子則為資訊科技公司員工。所有被捕人士正被警方扣留調查,警方亦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拘捕3男1女,涉嫌騙取旅遊業議會資助。資料圖片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fb視頻截圖
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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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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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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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