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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紅外線協會控前委員及秘書誹謗 辯方指衝突緣自德國寶產品被拒發證書

社會事

遠紅外線協會控前委員及秘書誹謗 辯方指衝突緣自德國寶產品被拒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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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紅外線協會控前委員及秘書誹謗 辯方指衝突緣自德國寶產品被拒發證書

2021年07月21日 14:14 最後更新:14:17

曾獲工業貿易署、創新科技署和生產力促進局撥款資助的香港遠紅外線協會有限公司(HKFIRA),於2014年入稟高院控告其前委員兼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副教授林康南及前祕書陳志卓誹謗。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進行第二天審訊,香港遠紅外線協會會長、德國寶創辦人兼董事長陳國民博士繼續出庭作供,辯方提出陳國民與陳志卓的真正衝突,是德國寶產品被拒發證書,故陳國民對陳志卓有所怨言,陳國民表示不同意。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原告為香港遠紅外線協會有限公司,被告為前協會委員兼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副教授林康南,以及前協會祕書陳志卓。

陳國民。

陳國民。

香港遠紅外線協會會長、德國寶創辦人兼董事長陳國民博士繼續出庭作供,陳指香港遠紅外線協會不時抽空到日本及台灣,以觀察它們有關技術水平。陳曾建議協會購買輻射測試儀,以便客人找協會一併進行遠紅外線及輻射測試的可能性。而協會在2010年至2012年所發出的證書,說明產品已通過遠紅外線及輻射安全認證,但在2013年才知道協會無權亦無能力去發出輻射安全認證,中文大學亦只能發出輻射測試結果而不會發出輻射安全認證證明,協會會員「擔心公司產品有任何問題發生時,協會擔當唔起個責任」,故動議取消協會的輻射測試及認證服務。

陳志卓。

陳志卓。

陳同意自己曾經熱心提倡把輻射測試納入協會證書的一環,並指:「每個負責任的主席都會建議對個會有利嘅嘢」。但陳指協會在輻射技術上一竅不通,「想做唔代表有能力做,我地唔知道原來我哋原來無權做,因為發現(協會)無權同無能力做,所以取消輻射方面嘅認證」。

陳被辯方盤問時,透露自己作供前沒有看過本案有關文件,又在簽署會議紀錄時從來沒有閱讀過該些紀錄,陳解釋指:「我工作十分繁忙,我係十幾個會嘅主席同理事長,我嘅嘢會俾我秘書幫我過目」,但一度惹來法官朱珮瑩質疑他沒有盡主席及證人的責任。陳則指自己在一年多前已辭任香港遠紅外線協會會議主席一職。

陳國民(左)及陳志卓(右)。

陳國民(左)及陳志卓(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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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男子撞倒女孩賠10蚊 反咬女孩父親誹謗要賠近4萬

2023年09月11日 16:00 最後更新:09月12日 22:58

一名自行車手被拍到騎車經過一名小女孩時,用膝蓋將她撞倒在地遭到網友批評。該車手以「誹謗」起訴女孩父親並勝訴。

據外媒報道,2020年聖誕節,五歲的涅亞(Neia) 和父母在比利時列日省巴拉克米歇爾山(Baraque Michel)的自然保護區散步。路上積雪覆蓋,一名自行車手從涅亞身後接近,在經過涅亞身邊時候,他伸出膝蓋撞到她的後背,將其撞倒在地,然後繼續騎車前行。事發時,涅亞父親正在給女兒拍視頻,完整記錄下車手的行為,隨即報警。

觀看影片

涅亞父親還將這段影片發佈在社交平台,表示在車手撞倒女兒後,他馬上截住他,但他卻沒有絲毫歉意,「他解釋過發生的事情,並要求我們撤回報案,但他沒有道歉。」

影片引起不少網友關注,很多網友都認為車手粗魯無禮。但在法庭聽證會上,他辯稱自己當時是在保持平衡,「當我靠近那個女孩時,我感覺後輪在打滑。為了避免摔倒,我通過移動膝蓋來平衡自己。我覺得我可能踢到了那個女孩,但沒有立即意識到她被撞倒了。」

雪山示意圖。unsplash圖片

雪山示意圖。unsplash圖片

在最終宣判結果時,法官決定寬大處理,只判了緩刑,理由是車手已經被拘留了一段時間,並且因這一事件在社交媒體上招致了足夠的批評,已經受到教訓。同時,法官還判車手象征性地賠償女孩一家1歐元(約8元港幣)。

然而,事發一年後,該車手卻以「誹謗」為由將涅亞父親告上法庭,聲稱自己因為他拍攝的視頻,生活受到打擾,甚至受到威脅而不敢出門。

車手示意圖。unsplash圖片

車手示意圖。unsplash圖片

官司打了一年多,判決結果讓所有人大跌眼鏡。法官認為,當初拍攝的視頻讓很多網友把矛頭指向車手,有些言論已經構成網暴,給車手的現實生活造成極大困擾,因此法官判定涅亞父親誹謗罪名成立,車手還有可能獲得賠償金。

車手提出的賠償金為4500歐元(約3.8萬港幣),相當於他的自行車價格,遠高於他賠給女孩一家的1歐元,具體賠償金額等待明年4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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