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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工涉213刀斬死女友上訴得直 官撤第3次重審以「激怒」改判誤殺罪成

社會事

散工涉213刀斬死女友上訴得直 官撤第3次重審以「激怒」改判誤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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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工涉213刀斬死女友上訴得直 官撤第3次重審以「激怒」改判誤殺罪成

2021年07月21日 15:09 最後更新:15:19

中年男散工提出上訴後得直,但經3次審訊仍被裁定謀殺罪成。

中年男散工2009年懷疑同居女友「偷食」,再以菜刀斬她213刀將她殺死,他被裁定一項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他提出上訴後得直,但經3次審訊仍被裁定謀殺罪成。被告以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為由再提出上訴,終審法院今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第三次重審命令,以「激怒」為由裁定其誤殺罪成,下令判處被告一個可即時獲釋的刑期。

女死者被斬213刀死亡。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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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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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今頒下判詞指,本案主要爭議為被告梁耀強是否能以「激怒」或「減責神志失常」抗辯。而被告上訴理據為原審法官未有提醒陪審團注意用作支持「減責神志失常」的精神料專家證供,亦對被告是否因被激怒而失控犯案相關。上訴庭早前裁定其上訴得直,命令第三次重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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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判詞今認為辯方並非蓄意任由原審法官犯錯,而取得好處。判詞提出5項理據重新行使酌情權,決定不作第三次重審,包括就案情而言,第四次審訊對被告具欺壓性;被告被羈押時間已超一般誤殺罪相關刑期;案件至今已相隔多年,證人記憶模糊,影響證供質素;被告「激怒」相關案情具合理可辯之處;在第一次審訊中,主要由控方承擔犯錯責任,在第三次審訊中,辯方亦非蓄意策略性犯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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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終審法院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撤銷第三次重審命令,以「激怒」為由裁定其誤殺罪成,下令判處被告一個可即時獲釋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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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住持竟是「逃亡23年殺人犯」還已成家 浙江警連跨3省抓捕歸案

2024年04月21日 14:20 最後更新:15:46

內地一逃犯在逃亡期間冒用他人身分躲在寺廟內當住持,在外育有一兒一女,逃亡23年後近日終被浙江溫州警方抓獲。

收到線索立即前往排查

據報導,今年3月底,鹿城警方收到一條線索,2001年發生在市區一賓館裡的一起命案的逃犯李姓男子,可能出現在廣東揭陽一帶。專案組中的3名警察立刻驅車1000多公里前往廣東揭陽。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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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警察在當地逐一排查線索,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一間寺廟中的住持。不過,警方抵達寺廟後,對照鎖定的目標嫌疑人,發現該住持的長相與李姓男子判若兩人。

奇怪住持身份成疑 在外竟育有兒女

經調查發現,該住持對外自稱姓劉,是寺廟的負責人。為了能進一步確認該和尚的身分,警方一邊對寺廟進行秘密排查走訪詢問,一邊對該和尚的生活軌跡、關係行為進行再研判。經過分析,警方掌握到該住持在外的「妻子」,並發現兩人育有一兒一女。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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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持夢中被捕 承認自己是殺人犯

警方在各種線索證據之下,決定到住持一家居住的租屋處進行逮捕。李姓男子在睡夢中被警方逮捕,並當場承認,自己就是2001年在溫州、寧波以殘忍方式接連殺害2人的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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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輾轉逃亡多地 冒用他人身份當主持

李姓男子坦言,案發後他逃竄至四川、湖南一帶,其間撿到一張名為劉某的身分證,於是便冒用了劉某的身分在一佛學院學習。 2008年,他輾轉逃至廣東揭陽,以劉某的身分在當地一處寺廟內生活至今,並當上住持。為了瞞天過海,他在寺廟周遭加裝監視器,以躲避警方,在外也都會靠化妝易容。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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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警方橫跨三省歷經9小時押解李姓男子回溫州,溫州、寧波兩起23年命案積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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