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西班牙安達盧西亞最高法院宣佈,殺害華人食品店店主的凶手Alfonso García Rodríguez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對受害者家屬賠償30萬歐元。

稱,安達盧西亞最高法院宣佈了對殺人犯的判決。法院認為被告在公共場合進行暴力搶劫,並使用刀具謀殺他人,犯有故意殺人罪,因此判其入獄16年。另外,由於被告作案累累,所以再判其入獄2年。二者累計,共18年。

起初,檢察官曾要求法院判處被告入獄23年半,受害者的家屬則要求法院判處其29年半的有期徒刑。但是,法院還是從輕發落。有證據表明,案發當日被告處於吸毒狀態,患有反社會人格障礙、適應障礙。雖然吸毒並不會降低他的認知能力,但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他的意志力。被告還稱,就在殺人事件發生前不久,他因食用了大量可卡因和海洛英的混合物以及酒精而遭受了「頭部撞擊」。

2018年5月19日下午6時左右,被告去母親家,為的是讓母親給他錢買毒品,但只得到30歐元。之後,被告在華人食品店停下來買啤酒和茴香酒,趁店主不注意,準備不付錢就帶酒離開。店主發現後追趕被告,兩人隨後在離店幾米的街上發生爭執。店主譴責他的行為,被告則不肯還酒。這時,被告突然掏出刀,對華人店主連刺六刀,導致店主大出血,走幾步就當場倒地,並在當天晚上9時50分左右因失血性休克和呼吸衰竭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