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委法官周燕珠直指案情嚴重,被告行為如同藐視法庭。

退休警長於2007至2011年間利用自己及親友的銀行戶口,處理逾1億港元的非法外圍賭注,他其後承認收受賭注等8罪,被判監3年9個月。退休警長在候審期間遭控方以高等法院的禁制令凍結戶口,但他卻另開設戶口收取退休金及生果金,並提取其中44萬元。他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在違反限制令的情況下處理任何可變現財產」罪,今於區域法院再被加監7個月,暫委法官周燕珠直指案情嚴重,被告行為如同藐視法庭,法庭必須向公眾傳遞清楚訊息,違反法庭命令乃嚴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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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判刑時指,公眾必須遵守法庭禁制令,惟被告明知法庭已經頒令,仍然開設戶口來收取長俸及高齡津貼,其行為嚴重程度如同藐視法庭,政府亦因此蒙收巨大損失,法庭必須判處監禁式刑罰。考慮到被告認罪、重犯機會低及年邁,遂判被告監禁9個月,當中2個月與被告現時服刑的刑期同期執行,亦即等同加監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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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身患多病,包括高血壓、高膽固醇、腎功能衰退等等,亦剛剛完成手術切除血管腫瘤,但周官指辯方無法提供相關醫療報告,並援引多宗案例稱健康因素並非減刑理由,又謂被告現時在獄中已獲適當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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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正在服刑的74歲被告蘇永耀報稱退休人士,被控在2018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間,在香港明知而違反高等法院限制令(編號HCCP 220/2018),處理可變現財產,即他名下的創興銀行户口內合共442270.47港元的存款。

被告蘇永耀。

被告蘇永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