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7‧21案七被告重判三年半至七年

港聞

7‧21案七被告重判三年半至七年
港聞

港聞

7‧21案七被告重判三年半至七年

2021年07月23日 00:00 最後更新:04:51

  前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上,逾百名「白衣人」在元朗西鐵站內手持木棍或藤條襲擊他人,八名涉案男子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案件昨天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七名被告,分別被判入囚三年半至七年。法官判刑時指,毆打閘內無辜市民屬非法禁錮,強調法庭不容無的放矢的集體私刑。
  七名被告中,林啟明被判監四年八個月,林觀良被判監四年八個月,黃英傑被判監三年六個月,鄧懷琛被判監七年,是區域法院最高刑期;蔡立基被判監六年,鄧英斌被判監三年九個月,吳偉南被判監四年。
官斥集體私刑
  主審法官葉佐文指,白衣人以武裝力量保衞元朗,自行執法,將警察淪為配角,更濫用國旗,將國旗綁於武器上。白衣人手持藤條、木棍等毆打無辜市民,令困於車廂者不敢越過或對抗,屬非法禁錮,法庭不容許無的放矢的集體私刑行為。
  至於獲判無罪釋放的被告王志榮,業官指控方就王提出的影片清晰度足夠,但影片內男子的面容與首被告不完全相像,認為他並非首被告,故判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已提出上訴。
  有旁聽人士聞判後大罵法官,表示「判刑不公」、「狗官」。亦有不滿判刑的團體於庭外拉起橫額,要求重審,警方到場戒備。同時,有家屬不滿判決,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形容是「冤案」,強調被告「愛護家園,飛來橫禍」。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亦指判刑太重。司法機構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的不當施壓行為,都應受嚴厲譴責。

往下看更多文章

沙中線醜聞 法庭僅罰4萬 屋宇署研上訴 刑事調查繼續 政府否認放生禮頓

2023年06月29日 00:00 最後更新:05:07

港鐵沙中線紅磡站工程醜聞主角、總承建商禮頓,因不按圖則建機房而遭屋宇署票控,法庭判處罰款4萬元,引起公眾譁然,質疑隨後發生剪短鋼筋而導致延誤兼超支,為何遲遲未檢控。屋宇署表示,正研究就判刑上訴。政府則回應,指沙中線刑事調查仍在繼續中,否認「放生」禮頓。
禮頓遭到屋宇署票控,指它在紅磡站其中一間1000多呎的機房工程嚴重偏離圖則,禮頓在開審前認罪,法庭判罰4萬元。披露沙中線工程問題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及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天對判刑窮追猛打,分別指政府放生禮頓,「雞肋」控告。潘指,自己聽聞政府作為港鐵大股東,視港鐵為政府一部份,故不希望令港鐵捲入任何檢控「漩渦」當中。田北辰則指︰「聽講佢(政府)話已劃咗條線㗎喇,呢件事完結㗎喇,冇得再告㗎喇。」意指當局不再追究剪短鋼筋等更大醜聞。
政府發稿駁斥:不應憑空妄斷
政府昨午發稿回應,不點名指責「不希望在檢控中令港鐵捲入漩渦」的言論無中生有和不負責任,重申檢控決定必須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警方亦正繼續就沙中線工程質量事件刑事調查,指任何人均「不應憑空妄斷,作出失實、不公和不負責任的言論。」政府又不點名指,政府可能不再跟進沙中線工程問題的言論「全無事實根據,居心叵測」,指政府一定會直斥其非,以正視聽,而任何試圖捏造事實抹黑政府的行為均不會得逞。

屋宇署其後亦發稿回應,指律政司經考慮機房案情及相關證據後,為爭取最大機會成功入罪,才修改原定對禮頓的控罪,指兩控罪最高刑罰相同,反駁潘焯鴻前日指修訂控罪較原定控罪輕,又指正研究就判研上訴。

對於政府發稿指控,田北辰其後回應:「唔緊要!」指最重要的是結果,他「好歡迎、好開心」政府出稿解釋,明確指出會繼續調查沙中線事件。他認為,如果今次案件只是幾十宗之中的其中一宗,將會「大快人心」。但他詫異政府以「抹黑」等較為嚴重的字眼指控他,因為他只是說政府「可能不再跟進」。
潘焯鴻促當局定期交代進展

潘焯鴻昨晚在個人社交網頁上發放1700多字回應,指不接受政府以「失實」、「誣蔑」、「無中生有」、「憑空妄斷」等字眼形容其言論。他又提到,據調查委員會報告,禮頓在整個沙中線紅磡站工程都與今次案件一樣嚴重偏離圖則,質疑當局為何未有根據報告,就性質相同且更嚴重、範圍更廣的情況提出更多檢控。他認為,政府應定期向市民公開交代調查進展,主動讓市民接觸事實,減少猜疑。■披露沙中線工程問題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質疑政府放生禮頓。

■披露沙中線工程問題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質疑政府放生禮頓。
■田北辰曾就沙中線工程問題在立會質詢,「好歡迎、好開心」政府出稿解釋。
■田北辰曾就沙中線工程問題在立會質詢,「好歡迎、好開心」政府出稿解釋。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