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修訂)規例》將於今年11月1日生效。相關規例生效後,指定的火器(即真槍)元件,包括身管、槍膛、子彈輪、槍架、槍身、機匣、槍閂、槍栓,以及槍膛尾部用作容載發射的壓力之其他裝置,即屬《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槍械」定義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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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士如於有關規例生效前已管有有關真槍元件,必須於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警務處處長提交相關的牌照申請。相關人士如欲處置該真槍元件,亦可於今年10月31日前授權警務處處長接收和處置該真槍元件,或向持牌的槍械經營人/射擊會/個別人士交出該真槍元件。
《2021年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修訂)規例》將於今年11月1日生效。資料圖片
逾期辦理者,有機會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下的「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6級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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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發生懷疑槍械發現案。29日晚上7時許,警方接獲一名保案報案,指埃華街33號一垃圾桶時,發現懷疑長槍及子彈,立即報警。警方大為緊張,大批警員接報到場,並在附近一帶進行搜索,共發現13支長槍及約100發子彈。
警員檢走懷疑證物調查。
經初步調查後,警員將懷疑槍械及子彈檢走,將作進一步化驗。至29日凌晨,警員再於現場檢走一個行李箱、一個木箱、一個發泡膠盒及幾個大膠袋。
警員檢走懷疑證物調查。
消息指,經初步檢驗後相信檢獲的長槍為氣槍,發現的子彈則需作進一步檢驗以確認真偽。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
有氣槍及子彈被遺在工廈地下。
警員封鎖現場調查。
消息指,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調查後,相信該批氣槍及子彈由工廈一間裝修公司棄於上址。該裝修公司早前接獲一宗裝修生意,該單位位於西貢銀線灣。單位的男戶主據悉持有槍牌,惟早於十多年前已過身。最近其妻子及兒子為單位進行裝修,疑裝修公司清理男戶主的遺物其間,將氣槍及子彈帶回工廈附近棄置。
警方到場調查事件。
警方表示,接獲埃華街33號保安報案,指在上址一垃圾桶附近發現懷疑有槍械。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檢獲13枝懷疑氣槍及約100發子彈。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發現槍械及彈藥。人員檢走該批懷疑氣槍及子彈作進一步檢驗,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到場調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