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7月22日搜查「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工會會址,檢獲550本兒童刊物。警方拘捕「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2男3女幹事,年齡介乎25歲至28歲,指他們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該工會發布的三本漫畫繪本,將政治議題簡單化及美化,荼毒兒童,並將12名潛逃犯英雄化,引起兒童對政府及司法制度的憎恨,鼓吹使用暴力及不守法意識。
警方指,這個工會在2019年11月成立,創辦人多次提到「擺脫中國不停干涉香港內政的魔爪」、「建立真香港」、「一息尚存抗爭到底」等想法。這個工會自去年6月起曾經刊登3本有問題的煽動性兒童繪本,包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
警方指,該工會在2020年6月刊發的「羊村守衛者」,書中的時序表對應反修例風波,提及過有狼入侵成條羊村,狼的意思對應內地人,羊比喻本地人。面對這些披著羊皮的狼入侵,羊群要利用羊角去攻擊,又提倡羊有攻擊能力。
該工會在去年9月刊發的「羊村十二勇士」,則以12名逃犯作為背景。警方批評,12名逃犯在香港干犯嚴重案件之後偷渡在內地被捕,書中提到12隻羊被逼害逃跑時,被狼捉到圈住,將來會被殺,所以羊群要進行守衛戰,用盡辦法拯救12位勇士。他質疑,這些羊被擒獲殺害是否事實,書籍製造對政府及司法制度的仇恨。
警方又指,該工會今年3月再出一本「羊村清道夫」故事,背景是2020年2月香港醫護人員罷工,在疫情緩和期間挑起仇恨令社會紛亂。書籍中提到,本來有些羊生活得好好,然後有些狼經過圍欄一些漏洞走進來,去比喻關口。書中形容原本這些羊很乾淨,那些狼就很邋遢,狼入來後,導致周圍的羊有健康問題,去暗示新冠病毒這樣帶進來香港,所以羊群希望給壓力罷工,封閉圍欄漏洞,令這些狼退卻。警方批評,書籍是製造對政府及內地人的仇恨、憎恨。
看完這些漫畫繪本的內容及該工會的行為,有3點觀察:
1. 一種專業工會的包裝。「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在2019年11月成立,有異於傳統的專業工會。在反修例運動後,有大量「工會」成立,其目的為何,你應該懂的。但他們很多改了一個專業工會的名稱,挺能迷惑人,相信它的專業性。家長在街上見到言語治療師的專業工會派本漫畫,很容易接下來,拿回家給小孩子看。
2. 針對幼童洗腦。從三本漫畫繪本的形式,就知道散發者針對幼童。2012年政府推行國民教育,以黃之鋒為首的激進派跳出來反對,批評是對學童洗腦。其實包括西方各國都有對學童進行國民教育和國家歷史教育,反對派偏說不成,但他們自己卻去對幼童做政治宣傳,去洗幼童腦,培養他們反對政府、憎恨國家。
3. 散發仇恨及違法意識。即使不從法律角度評論,只作道德評述,12逃犯有部份已經認罪等候判刑,在香港法治制度下已確認為罪犯,把違法亂紀者當作「勇士」,鼓勵違法意識,鼓吹仇恨,這是成年人應該做的事嗎?孩子看完這些漫畫繪本,長大後變成恐怖份子,這個「工會」的人良心過得去嗎?
不止這三本漫畫一個組織,還有很多網上宣傳,教壞細路。政府採取行動,正合時宜,以免孩子從小就被培養成仇視政府、憎恨國家的暴恐份子。
盧永雄
香港立法會全票通過23條立法。這是一個歷史性時刻,香港回歸26年,終於補齊有關國安立法的最後一塊拼圖,築牢保障國家安全的屏障。
過去香港人並不覺得香港有什麼國安挑戰,亦不覺得香港會出現動亂,所以對23條立法,只看到其限制自由的一面,而看不到保障安全穩定的另一面。但過去十年,香港發生的動亂,就令大家明白保護國安的必要性。
政治穩定就好像空氣一樣,當它存在的時候,你並不覺得有何寶貴,但當失去的時候,才知道相當致命。假如10年前香港已經有現在的23條立法,特別是不可以像2003年那種剝牙版23條立法,香港或許不一樣。
第一,2014和2019年的事件不易發生。本地的反對力量在外部勢力推動下,過去10年,反政府攻勢不斷升溫。10年前2014年,反對派透過大規模的非法上街佔領,阻斷了金鐘、旺角和銅鑼灣的道路,企圖逼使政府在政制改革上,大幅讓出政治權力。2014年的佔中是反對運動的第一次跨越,由遊行示威跨越到大規模的非法佔領。
到2019年是第二步的跨越,由非法佔領跨越為大規模極端暴力事件,滿街滿巷掟汽油彈,放火燒人,毆打不同政見者,反對運動的暴力性快速推向高峰。以當年12月8號和所謂屠龍小隊相關的恐怖襲擊事件為例,完全是一宗有設計的殺警恐襲,以圖引發大規模暴亂,幸好警方及時破獲制止。
這些大規模的群眾暴亂,背後涉及大量的金錢支撐,近日暴露出來本地政團直接收美國政府屬下機構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贊助有之,透過一些有錢的中間人間接收錢亦有之。總之,資金源源不絕,只要你夠膽激進地反對政府,大搞顛覆活動,就不愁資源短缺。
如果10年前已經有現在23條立法的「境外干預罪」,恐怕這些外地勢力的干預不至於那麼明目張膽,本地有錢中間人和政團,亦不能公然轉移政治資金。水源不到,或許2014年和2019年的事件就不會發生。
二,黎智英沒有那麼猖狂。黎智英案暴露出來的狀況,可以說是去到驚心動魄的地步。《蘋果日報》的高層如社論寫手楊清奇就直言,《蘋果》只有「鳥籠式編輯自主」,實際上是黎智英「話晒事」。而《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在辯方追問《蘋果日報》有沒有編輯自主的時候,亦都笑稱「如果黎生冇出聲嘅時候都係」。
黎智英毫不忌諱在自己控制的媒體,大力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和中國大陸,亦全力散播挑動港人非法上街和肆意攻擊國家言論。
如果10年前已經有23條立法,煽動罪罰則更高,勾結外國勢力發表煽動性刊物會有10年的刑期,或許黎智英沒有那麼猖狂,就沒有那麼多人被煽動出來作亂。
三,示威者沒有機會誤入歧途。如果大家有看過法國大革命後,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勒龐1895年的著作《烏合之眾》,就知道群眾很多時都是盲目的,在街頭運動激情澎湃的時候,理性放在一旁,示威者不單闖入議會,圍毆途人、放火燒人、刺殺警察,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
事過境遷,示威者被送上法庭,就要面對嚴苛的刑罰,但悔之以晚。如果10年前有23條立法,特別是制止境外勢力推動香港反對運動,示威者沒有跌入激情澎湃的抗議環境中,最後或許可以免去牢獄之災,不用讓大好青春在獄中虛度。
逝者已矣,來者可追。現實世界沒有「如果…」,只有未來。23條立法早一日比遲一日好,早一日填補了國安的漏洞,早一日令香港不會成為美西方攻擊中國的突破口,對國家、對香港都是一件好事。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