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的士及一輛自訂車牌私家車,凌晨在東區走廊近北角警署相撞,頸部受傷的47歲私家車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事發時,兩車沿東區走廊東行方向行駛,當駛至近北角警署對開時相撞。
警員凌晨1時55分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47歲私家車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被捕的司機報稱頸痛,經治理後拒絕送院;46歲的士司機並無受傷。
社會事
一輛的士及一輛自訂車牌私家車,凌晨在東區走廊近北角警署相撞,頸部受傷的47歲私家車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事發時,兩車沿東區走廊東行方向行駛,當駛至近北角警署對開時相撞。
警員凌晨1時55分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47歲私家車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被捕的司機報稱頸痛,經治理後拒絕送院;46歲的士司機並無受傷。
廣州天河區23年1月導致6人死亡的汽車連續衝撞行人和道路設施案,上訴被駁回的被告溫慶運,19日被執行死刑。
一審判決書披露,案件共造成6人死亡,20多人受傷。酒精測試和尿液檢測顯示,溫慶運的血液未檢出乙醇成分,血液及尿液亦未檢出常見毒品成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溫慶運的作案動機概括為「為發洩個人情緒」。
溫慶運其後上訴被駁回,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他會見親屬,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死刑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