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查了5部電動滑板車、2部電動單車以及1部電動單輪車。
將軍澳警區人員聯同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人員周三至周五(21至23日),一連三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及違例騎踏單車行動,共拘捕8名男女,已被扣留調查,並向6名違例騎踏單車人士發傳票。
行動中,人員於至善街、唐明街、寶邑路及將軍澳海濱一帶拘捕7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6至42歲,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人員並扣查5部電動滑板車、2部電動單車以及1部電動單輪車。
男子因非法駕駛電動車被捕。警方圖片
此外,人員透過情報分析,針對區內單車交通意外黑點主動執法,避免違例騎踏單車人士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行動中,人員於唐明街、唐俊街、唐德街及寶邑路一帶向違例騎踏單車人士一共發出6張傳票。
人員扣查5部電動滑板車、2部電動單車以及1部電動單輪車。警方圖片
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男子因非法駕駛電動車被捕。警方圖片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在過去星期四及五打擊單車違例事項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三人被捕。
警方圖片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在過去星期四及五,在區內多處包括荃灣、葵涌、青衣、沙田、馬鞍山及大嶼山多區,打擊單車違例事項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圖片
警方行動中,向多名違規騎單車人士發出一共129張傳票,違例事項包括在行人路上踏單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規定等。
另外,警方拘捕兩男一女,年齡介乎二十六至六十七歲。他們因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涉嫌干犯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行動中人員共扣查三部電動單車。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等)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三百七十四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警方呼籲所有騎單車人士,應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