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嶼山寶林堂的司理釋衍隆,指釋衍峰佔用由寶林堂管理之荃灣西竺林寺地段,及位於該處的祇園寺,於2016年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釋衍峰交出相關地段及作出賠償。案件今開審,曾是西竺林佛門弟子的楊淑球(譯音)首先出庭作供,她指被告自1992年起便負責支付祇園寺的水、電費,並同意該些費用理應由佛堂支付。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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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供稱她現居於彌敦道東海大廈,而非佛堂。該居所「屬於我自己」、「師兄交俾我」及「佛堂批准我係到住」,她只需要交水、電費,而不需交租。提及西竺林寺有好多徒弟、僧人住,楊稱「一時時」,又指在寺院居住「(水費、電費)乜都唔使交,一家人咁」。

灣仔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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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楊同意在1992年前,祇園的水、電開支自其師叔死後一直是由她代付,稱「費用係祇園剩落既錢」、「我有個簿仔,剩低係入面扣」。至於1992年後,該費用就轉由被告支付。楊同意被告是代西竺林打理祇園,故此費用應由佛堂支付,而非被告。

灣仔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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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稱控方因有一張照片拍到被告身穿便衣,便指其已還俗,因而問楊:「一個弟子出左家,係咪一定要著袈裟周圍走?」楊回覆指:「隨佢鍾意啦!」

釋衍峰被指佔用荃灣西竺林寺。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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