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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刺警過程女記疑「有關連」 國安處持手令檢電腦手機扣證件

政事

直播刺警過程女記疑「有關連」 國安處持手令檢電腦手機扣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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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刺警過程女記疑「有關連」 國安處持手令檢電腦手機扣證件

2021年07月28日 12:24 最後更新:12:25

「七一」刺警案發生期間,有網媒前女記者當時獨家直播襲警過程,事件被定性為「孤狼式恐怖襲擊」,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極表重視,該女記者早前已協助調查,惟至前晚,人員再傳召該女記者助查,並持法庭手令到兩處地方,檢走其電腦和手機,又扣留其旅遊證件,女記者昨清晨已獲釋,暫無人被捕。據了解,警方懷疑女記者與疑兇梁健輝「有關連」,加上她拒絕配合調查,警方稍後會委託專家開啟電腦及手機,相信內有刺警案的重大關連資料,對案件的調查極具關鍵性,若有證據顯示有人涉嫌是案中同黨或支持、操控疑兇刺警,將採取拘捕行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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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旗下網媒「看中國」一名已離職女記者Nina,七月一日晚在銅鑼灣獨家直播警員遇襲一刻,該女記者事後已向警方錄取口供助查,及至前晚十一時,該女記者再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帶走助查,人員其後持法庭手令,前往兩處地方檢走其電腦和手機,並扣留其旅遊證件,至昨晨約五時半,該女記者才獲准離開柴灣警署,其間沒有回應在場記者提問。

被錄取警誡口供

記協發表聲明指,該名記者在記協安排的律師陪同下,於刺警案發生翌日到警察總部,向當時負責案件的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錄取了口供,當時警方表明其身分是「協助調查」,警方國安處人員及至前晚到該記者臨時住處,要求她到警署錄取口供,記協的代表律師其後到警署陪同她錄取口供,其身分仍是「協助調查」,卻被錄取警誡口供,並遭搜查寓所和被扣留旅遊證件,記協要求警方交代。

香港記者協會。記協FB圖片

香港記者協會。記協FB圖片

雖然記協質疑記者因採訪惹禍,但據了解,國安處人員檢取女記者的電腦及手機,相信內藏的資料與刺警案有重大關連,對該案件的調查富關鍵性,警方亦持法庭手令,當中內容列明可搜查新聞材料及相關電子儀器,手令是由指定裁判官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一)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一所簽發,而探員為女記者錄取口供的所有過程,均由記協替她安排的法律代表陪同下進行。

另有消息稱,Nina不但曾在法輪功旗下網媒工作,亦是法輪功的信眾,她因對警方調查表現不合作,包括拒絕透露手機和電腦的開啟密碼,警方會委託資訊科技專家開啟有關電子設備,以便調查是否內藏曾經與疑兇聯絡等重要資料,而扣留旅遊證件是基於目前尚未查明她是否與案有關,須防範有人為求逃避刑責離港。

據悉,警方調查後若發現有證據顯示有人是案中同黨,或支持、操控疑兇襲警,將會採取拘捕行動。

網媒前女記者協助警方國安處調查後,離開警署。

網媒前女記者協助警方國安處調查後,離開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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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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