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警方表示,一名60歲姓方本地男子,及一名42歲姓張內地女子,早前在區域法院各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名成立,今日各被判入獄22個月,即時入獄;案中所有犯罪得益亦被法庭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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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警方於2019年7月在落馬洲管制站處理案件期間,發現一男一女身上共攜現金1,683,800美元(約1,31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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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有關款項從內地入境香港,有可能為犯罪得益,人員遂拘捕該兩名男女涉嫌「洗黑錢」。該兩名男女其後被控以一項「洗黑錢」罪,被法庭裁定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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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洗黑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兩男女早前於區域法院各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名成立,今日各被判入獄22個月。資料圖片
海關拘捕3人涉嫌利用名下公司銀行戶口處理懷疑犯罪得益,涉款約18億元。被捕的2男1女年齡介乎42至6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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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財富調查科財富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楊爾德表示,涉案三人涉嫌在2021至2022年期間開設5間公司和18個公司戶口,在申請開戶時向銀行報稱從事不同類型貿易業務,包括手機配件、機械批發和汽車零件公司,但全部公司並無報稅紀錄,無進出口報關紀錄,亦無實質業務地址。這些公司在開戶後,立即出現出現異常頻密,而且大額的可疑交易,例如其中一個戶口,一天內的入帳金額,高達3900萬元,一天內的交易次數,最高也達到167次。
海關財富調查科財富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楊爾德。海關FB
調查發現,這些空殼公司戶口的資金,來自1間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以及超過200間本地和境外公司,資金到帳後,短時間內就會被轉至其他戶口。海關指,其中1名被捕女子的戶口,就曾收取約9億元,其後經2間找換店轉到其他公司,或轉移到涉案另外2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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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相信涉案的洗黑錢集團,開設公司戶口,是因為公司戶口可處理較高金額的交易,而且易於進行境外匯款;他們亦利用虛擬貨幣和空殼公司的隱匿性,以虛假貿易作為掩飾。海關指會繼續調查資金的來源和去向,並循被捕人士的背景和資金流作多方面調查,不排除再有人被捕。